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邓小平非均衡发展思想是在长期探索中国社会发展问题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先富带动后富指导思想、先沿海后内地发展顺序、顾全'两个大局'思想和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改革道路等构成了该思想主要内容。我国当时贫穷落后的基本国情、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按劳分配原则的恢复和重新确立、'生产力'标准的确立是该思想形成的现实基础和前提。邓小平非均衡发展思想不仅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力理论,而且与西方经济学界提出的增长极理论、中心-外围理论、梯级增长理论等非均衡经济发展理论高度暗合,并对之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发展问题都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简介:马克思和恩格斯与斐迪南·拉萨尔围绕着《济金根》的论战就其本质而言,属于双方政治理念的一次交锋。拉萨尔在剧本中将济金根塑造成革命领袖的光辉形象,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期望的却是通过戏剧来表现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的伟大和真正的革命领袖托马斯·闵采尔,恩格斯看到了闵采尔的政治理论远远超出了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他的政治纲领已经接近共产主义。故此双方争论的焦点隐含着谁才是真正的革命领袖。《济金根》所构想的悲剧性冲突影射1848年的革命运动。拉萨尔通过《济金根》传达'革命冲突'具有重复性和必然性,1848年的革命不过是重复了《济金根》中的冲突,故此其失败也是必然的。恩格斯批评了拉萨尔的悲剧观,在不否认济金根和胡登的目的是解放农民的假设前提下,提出'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的悲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