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6 个结果
  • 简介:本文将借助康德的认识理论,构造一个康德式的道德程序理论,它的基本观点是,道德律是管理准则的程序,该程序要求准则中的关切及其满足方式获得从小群体到大群体再到所有理性行为者共同体的逐渐承认。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尤其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提示了这种理论的可能性,但这两本书的重点在于描述一种批判的道德理论与其他独断论的道德理论的区别,而没有着力阐述批判的道德理论是如何运用的,本文试图弥补这一不足,因此虽不是康德明确论述的,但依然是康德式的。第一节说明认识的程序论,第二节提出道德程序论,第三节将此理论与若干竞争理论对照。

  • 标签: 认识的程序论 道德的程序论 管理准则 承认的外部协助
  • 简介:黑格尔的哲学(即客观精神)是自由意志实现自身的历程。思维和意志作为精神的不同环节,在自由意志的历程中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在其中实现精神的同一。自由意志包含三个环节:第一,普遍性的环节即思维,体现为抽象自由;第二,特殊性的环节即意志,体现为特定的自由;第三,单一性,即前两个环节的合题(同一),体现为现实的自由。自由概念在抽象领域中的历程,是一场抽象的普遍意志自身的扬弃运动,是意志历经从抽象规定向自我相关的规定的发展过程。该过程同样体现三个环节:第一,所有权是对纯粹抽象人格的否定,但所有权只是抽象的"我的东西"的规定,尚未在意志内部获得定在,因此它需要过渡到诸意志间的关系,即契约;第二,契约以双方意志为中介,形成共同意志,但仍不是普遍意志;第三,在不法中,欺诈和犯罪展示了特殊意志之间以及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之间的矛盾运动。刑罚(作为普遍意志的抽象)通过否定特殊意志对普遍意志的否定,从而实现意志的否定之否定,并形成意志的自我相关,进而实现向道德的过渡。

  • 标签: 黑格尔 意志 思维 自由 抽象法
  • 简介:康德的直观理论是由感性直观、想象力和智性直观三个层次构成的。直观在第一批判和第三批判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理性批判》和其他道德哲学的著作中,康德明确拒斥了直观的作用,这种拒斥集中体现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中。然而直观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仍然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即康德借助于类比和象征,用可直观之物来表现不可直观之物。从象征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康德提出的"德性义务的图型"这一看似自相矛盾的概念。

  • 标签: 直观 道德 图型 类比 象征
  • 简介:康德在论及纯粹理性的法规时,提到了理性纯粹运用的"最高目的"和"最后目的",但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学者们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康德此处论及的理性纯粹运用的"最高目的"并不在于人的德行(德性)与幸福,而在于推出意志的自由、灵魂的不朽与上帝的存在;与此密切相关,理性纯粹运用的"最后目的"也并不在于人的德福相称或统一("圆善"意义上的至善),而在于由人的意志颁布无条件地有效的道德法则或命令。康德指出,意志自由这一"最高目的"确保了人的理性能够为意志颁布道德法则,换言之,意志自由是道德法则的直接的"存在根据";灵魂不朽这个"最高目的"担保人的行为能够自觉遵守道德法则的要求(出于对法则的义务而展开行动,做自己应该做的、不是配不上幸福的事情);上帝存在这个"最高目的"则担保人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之后能够享受到配得上德行的幸福,即给人的德行(作为原因)以幸福的结果。"最后目的"则是为人的实践提供普遍的道德法则。

  • 标签: 康德 最高目的 最后目的
  • 简介:哲学原理》所回应的是近代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自由概念如何成为现实?它同时也是在追问如何在理论上创造一种启蒙时代的公共生活方式(它体现为一种政治生活和制度安排)。黑格尔在《哲学原理》中考察了近代以来的两种权利学说(自然权利学说、道德权利学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后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国家理论。

  • 标签: 自由 自然权利学说 道德权利学说
  • 简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以隐喻的方式提出了两种国家政治模式,即机械模式和有机体模式,这种隐喻并非单纯着眼于修辞学上的效果,而是着眼于其哲学上的造型功能,甚至是哲学思考和言说的本质。后世哲学中的"概念隐喻"在康德这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帮助建构他自己全新的哲学思考。类比思维不只是达到语言效果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且是正规的哲学思维方式,它表达的是无法用逻辑规则来限定的哲学思想。图型和象征论在康德那里是把概念和直观联结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方式,虽然后者被当作前者的补充,为的是在涉及理性概念(理念)时补知性范畴(概念)的图型之不足,但它本身也成为建构一个超越于认识论之上的哲学领域(实践哲学和美学及目的论)所必不可少的枢纽,它在理知世界的原则无法使自己显现为直观的情况下,以现象上可了解的方式得到了描述。类比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已被采用了;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以类比的"模型"代替了"图型"的作用;而在《判断力批判》中,有机体和自组织的概念为政治哲学中的那些理念提供了实在性的证据和理论的支持。康德在自然机械产物、人工制品(艺术品)和有机体之间所做的区别使政治实体在等级上凌驾于自然物之上,并通过将有机生命的合目的性原理转用于政治体制方面,而论证了民主共和体制对于专制独裁体制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并不在于那种外在表面的政治形式,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康德的身体政治学也不同于古代由一部分(头脑或心灵)支配其他部分(肢体)的身体政治学,而是主张每个平等的成员都先于国家,而国家同时也先于每个成员,它既不是回归古代的整体主义,也不是后现代的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体主义,而是指向现代共和主义的进步方向的。

  • 标签: 图型法 象征论 隐喻 有机体 国家 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