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对《李鸿章致丁日昌函稿》进行了研究,从李鸿章对丁日昌才识的推许和倚重,与丁日昌就国家大事无所不谈,引丁日昌为知己等五个方面论证了李鸿章与丁日昌的亲密,丁日昌在李鸿章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认识全面,论证严谨,可供参看。
简介:社区矫正(Community-basedCorrections),亦称“社区矫治”或“社区处遇”,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的基本涵义在于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区别于监禁矫正的最显著特点就是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改造罪犯。社区矫正的产生,有其深厚的社会背景。伴随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国的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西方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监狱人满为患,而作为监禁刑主要场所的监狱,又不可能无限扩大。随着先进行刑理念的生成和普及,西方国家开始探索行刑社会化问题,他们对一部分被判处轻刑的罪犯,以放在社区中矫正取代监禁矫正,不仅降低了行刑成本,也收到了较好的改造效果。到上世纪80年代,适用社区矫正的国家越来越多,有些国家适用社区矫正的非监禁刑数量已大大超过监禁刑数量,在欧美国家更是发展迅猛,目前英、美、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社区矫正已经比较成熟。
简介:面对高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和身心障碍者福利新理念的内在驱动,我国民法总则编纂为重塑现代成年监护制度提供了契机。构建现代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将成年监护制度与被监护人的行为能力加以“脱钩”。其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凡不能自我保护与照顾的人均可作为被监护人,同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精神障碍者、智力障碍者、身体障碍者、辨识能力衰退的老年人、因不良嗜好而致辨识能力欠缺者等均可适用监护制度;根据成年被监护人的具体辨识能力程度,设立监护、保佐和辅助三个层级的监护类型;增设意定监护,并明定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适用;建立以监护监督人为主、监护监督机构为辅的双重监督体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监护监督的职责。
简介:他是一位以武人道的学者.也是一位气宇轩昂的武者;他是一位苦行僧式的武学践行营,更是一位堪称文武兼修的武学大家!他,就是自称“武林闲人”的丁新民先生。一一身练功服,中等身材,腰板挺直,儒雅俊秀,似有仙风道骨。他日光清朗澄澈,神态慈祥和蔼,步履轻盈飘逸,讲话语气谦和,表情严肃,“武术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更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应该把它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这是丁新民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丁新民,祖籍天津,1952年8月生人。出生于武林世家,自幼聪慧,喜爱武术,退休前曾任河北医科大学西山校区党委书记,现任中华传统武学研究会会长、中华太极文化国际总部副会长、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副会长、河北省传统武术文化联合会会长,武派太极第六代传人,中国武术七段。
简介: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成年监护制度,距离世界性的成年监护制度改革运动的立法要求较远,在2012年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规定了老年监护制度,缩短了这个距离,取得了一定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民法总则》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将原有的成年监护只限于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扩充为凡无法辨认或无法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自然人,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设置监护人对其进行保护.特別是《民法总则》规定了成年监护的意定监护制度,建立了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制度,体现了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权益的原则.不过,《民法总则》对于成年监护制度必要蛆成部分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没有作出规定,留下了一个制度上的遗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