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债转股作为债务清理方式和公司重整方法受到法律的肯定和鼓励,其实施方式和转换选择是理论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首先,债转股的实施方式根据债的标的物是实物还是货币分为两种:当债的标的为实物时,在进行债转股操作时必须基于债权期限、债务有无担保、利息是否继续计算等因素综合评估该债权的价值以及其所对应的股份数量;第二种更受青睐的做法是债权人认购股权,并将由此产生的出资义务与其持有的公司金钱债权相抵销。为了避免债权人通过抵销方式而获得优先清偿,应适当减少数额。其次,关于转换选择。在坚持债权人同意和股东同意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实施债转股的例外机制。债权人委员会通过的债转股决议对于该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无须得到所有债权人同意就可以实施债转股;在修改公司章程被认定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股东在重整方案中已承诺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等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形,债转股操作无需股东同意。
简介: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从“法制”到“法治”重心转移的必然逻辑,对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传播则是风险社会下党实现自身历史使命的要求。需要对法治思想传播的决策方、传播方与受众方的角色予以明晰的定位。可将三方共同建构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传播的共同体作为追求的目标。在实际的传播中,三方参与主体的不当定位会对传播效果产生消极影响。可以通过思想传播决策方的准确释法、严格执法来凸显“把关人”角色;通过强化传播方的社会责任,增强其传播情感;通过对受众方虚拟“赋权”的适当限制而培育其沟通交往理性,克服“信息茧房”对其法治意识形成的阻碍等来优化三方的传播参与角色。
简介:在"一国两制"过去阶段的实践中,港人基于国籍与国家建立的"身份联结"更多具有形式意义,一定"虚置"的公民身份导致港人难以完整享有公民基本权利也无须履行全部公民义务,而成长在此环境中的香港青年一代对国家政治认同及自身公民身份认同就遭遇了一定弱化。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新时代推进"一国两制"发展的新实践,可以为促进香港青年对国家的认同和融入提供新契机。未来,国家应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过程中对港澳居民作为中国公民的主体资格进行有效填充,为香港青年建构起实质化的政治-法律公民身份,以促使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切实感受自身作为国家政治法律共同体与历史命运共同体的一员,实现香港青年的人心回归。
简介:第二代留守儿童简称为“留守二代”,是指一群和父母一样拥有留守儿童经历的人,他们正在或曾经经历过父辈的留守状态。目前,我国第二代留守儿童现象初见端倪,在未来将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亟待探讨和分析。本文重点结合实地调查、个案访谈和文献研究,尝试提出“第二代留守儿童”等概念,并认为该群体呈现出5个新特征:1.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2.对父母的认知偏差更为严重;3.情感更为脆弱和敏感;4.生存、发展环境更为多元;5.抗逆力和赋权有所增强。提出该群体产生的主要原因有3个层次:1.留守儿童问题的高度复杂性是该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2.阶层固化和代际循环是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3.新生代农民工的理性选择和现实境遇是该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