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农村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以实现“耕者有其山”的目标。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福建省和江西省在开展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两个省在改革过程中,致使有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林权过度集中和部分林农失山失地的现象.由此引发了许多类型的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多发的原因既与林权制度变迁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设计失误有关,也与农民的林权主体意识觉醒及林权升值有关。在林权纠纷中,农民通过各种规范和“非规范”的抗争方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简介:2009年7月,国家林业局致函全国政协,在这封篇幅不长的感谢信中,字里行间表述了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政协对林业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的感谢之情。感谢信称:“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届、十一届政协以来,全国政协非常重视、支持林业工作。贵委作为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委员会,始终把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参政议政和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张维庆主任、江泽慧副主任等联名所提‘六大提案’对林业重大政策的出台、重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影响和助推作用。
简介:十四届三中全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制转机"的根本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按国际公认的惯例,结合中国的国情,使其具有合乎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利用"经权理论"来指导。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经和权"经权理论"出自"易经"、"经"者"常道","权"者"变通","经"就是不变的原则,反映矛盾的普遍性;"权"就是权变、变化,反映矛盾的特殊性。"经权"就是秉持常道,尽量变通,也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经权理论要求"权不离经",要求通过时间、空间两个参照系统,来实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