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主导权,其中第14条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申请,应当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调查核实。调查结论应当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笔者理解,此时检察机关应当同步介入,依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简介:侦查对策研究,即侦查方法和措施研究等,是侦查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但当前单纯以侦查案例及经验总结为初始研究路径实现对侦查知识的累加,或以刑事诉讼法教义为初始研究路径,前者会造成不同时期、种类侦查方法、措施的割裂和孤立,后者则会陷入侦查行为控制的刑事诉讼研究。对于侦查学研究,当以刑事案件为理论中介和研究范式,从刑事案件本体论向侦查对策论的演变与过渡论证,抛弃仅对实务部门新的侦查方法与措施进行的总结式吸收,而是将解释侦查对策作为侦查学研究的基本归宿;以刑事案件要素作为通道实现侦查学理论和实务的对话,贯通侦查理论、侦查方法和侦查措施之逻辑;实现侦查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与创新,突出侦查学术活动与侦查实务部门调研、总结活动的实质区别。刑事案件作为侦查活动的客体,如何将其作为中介性概念从原理论过渡到方法论和措施论,如何应用刑事案件构成要素理论解释中国的侦查实务现象、承载侦查知识,进而解决侦查学问题,是当代侦查学研究的重大课题。
简介:近年来,我国刑事错案的曝光率上升,侦查人员非法讯问行为也几经公开,国家司法公信力遭到严重破坏。伴随人权保障理念进入大众视野,为严格规范我国侦查机关执法行为,重塑司法公正形象,录音录像被引入至侦查讯问过程中,成为期间监督手段。公安部门及检察部门先后出台《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等操作性规范对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进行全面规定,但其中就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方式的规定仍采用传统的硬件管理模式,在信息化时代显得十分违和,长此以往也将为侦查讯问资料的留存带来诸多问题,因此,科学构建侦查讯问录音录像信息管理系统是时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