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非打击所有的传销行为,其仅针对"金字塔欺诈式销售"式传销;对于情节严重的"团队计酬"式传销仍然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骗取财物"是该罪最本质的特征,但并非所有的传销犯罪都将此本质特征客观外化表现,司法实务中对"骗取财物"应做实质性解释。该罪的主体应当做相对广义的解释,包括传销组织的发起者、核心成员以及各地方传销分支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另外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也应当构成本罪;不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可以根据其行为构成其它犯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易以犯罪论。
简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面-陆极大挑战。虽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在当今知识经济培育和发展实践中所呈现的诸多新问题,亟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本刊再次从众多来稿中精选5篇文章,编成本专题,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演进和完善奉献绵薄之力。本专题主要内容包括:对于个性化3D打印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当前主要问题是个人3D打印侵权认定可能存在困难,只有确保创新激励与知识产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才可能促进个性化3D打印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商标被动使用理论忽视了社会公众亦可以基于实际使用行为成为商标专用权人的事实,商标法应当确立公众使用商标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把自己享有而又难以行使和主张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授权给依法成立的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著作权制度;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著作权集体管理服务市场的自由竞争,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创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然而有关这一制度仍然存在较多争议,需要深入研究与完善。委托作品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对委托开发软件的使用应是以该软件为核心且围绕该软件在委托创作目的范围内的使用,而利用该软件的源代码开发新软件的行为不在此范围之内。相信这些文章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简介:三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们12个旅游爱好者聚在一座黑黢黢的山上玩杀人游戏.有一人充当法官,给每人发一张牌.其中有一张牌是"大王",拿到"大王"的人是"杀手",只有法官和杀手知道这个秘密.发好牌后,法官下令:"夜幕降临,大家睡觉."
简介:BOT项目的成功既依赖于合同框架也离不开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各个合同法律上既相互独立、又在事实上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并相互影响,他们构成了纷繁复杂的合同之网或合同之树。其中,特许协议作为"伞合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其首要任务就是授予特许权,并规定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这是项目能够开展实施的前提条件;二是为其他合同法律关系作原则性规定,使得所有合同能聚集在一个合同法律框架内为同一个目标服务;三是规定国家或政府作为特许权人的支持、鼓励和担保条件,这是项目最终成功的有力保证。风险划分要求最有能力控制某一种风险的项目参与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而由各参与人对于其承担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这样可以尽可能防止风险发生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时间长、规模大、投资巨、关系复杂的BOT项目而言,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争端显得尤为重要。正因为BOT项目实际存在的事实联系,有学者提出了多方仲裁程序,并坚持认为该程序可以避免出现不一致判决以及使仲裁程序更为经济等优点。但这些理论上的所谓优点不仅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且其适用条件极难满足,又因欠缺具体仲裁规则致使该程序的实施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此外还有客观存在的承认和执行方面的风险,这些都使得该程序即便勉强应用后对胜诉方也有可能形同一纸空文,而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可以肯定的是,多方仲裁程序至少在现阶段还处于尚未成熟的理论阶段。
简介:<正>译者按:这里译出的两篇论文,即威廉·L.马伯里的《论宪法修改权的限制》(TheLimitationsupontheAmendingPower)与威廉·L.佛雷尔森的《论美国宪法的修改:答马伯里先生》(Amending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AReplytoMr.Marbury),可以说是美国宪法学说史上第一次就修宪权限制问题展开的直接交锋,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马伯里是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一名律师,主张修宪权存在内在的限制,宪法的修改不能有违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佛雷尔森乃是当时美国助理司法部长,主张除了宪法的明文规定外,不存在对修宪权的其他限制。值得一提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