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期刊登一组有关日本在知识产权方面重大战略安排的资料。日本政府自2002年3月设立"知识产权战略会议"以来,同年7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11月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3月日本设立了"知识财产战略本部",首相小泉纯一郎亲自挂帅"知识财产战略本部长",真可谓是"领导重视"。小泉内阁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原来的"技术立国"改为"知识产权立国",它发出了一种信号:发达国家逐渐从输出技术过渡到输出权利。日本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并不是要否定或淡漠科技的巨大作用。但这种口号的转变,的确让人感受到了一种质的飞跃。缺乏知识产权立国的意识,中国就只是一个大的加工厂,生产带着别人的商标和专利的产品,给别人付巨额的使用费。中国的官方和企业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研究世界经济一体化、科技一体化和信息时代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知识产权制度,只有这样,科技的进步才能更好地转化为实际的财富。
简介:文中"知识产权"特指那些"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的权利。绝对财产权理论在逻辑上并不能解释知识产权法中的很多制度,鲜有学者敢于在逻辑上坚持;而激励论本质上是干预主义的,认为存在着一个中央的立法或政策制定者,他(们)可以判断应该如何安排立法,使社会效率迭至最佳。激励论的核心方法论"法律经济学"在关于财产权的正当性问题上的分析是站不住脚的,并且由于成本与收益都是主观的,其关于社会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也是无法完成的。在使用上有竞争性的事物才牵涉分配问题,人行为自由的边界应该止于尊重上一次分配的结果。由于智力成果在使用上不存在竞争性,因此不存在分配问题,也不能成立财产权。科技与文化的创新,作为一种人的行为不应该进行任何特殊的激励。如果创新是实现人们目的的手段,那么创新自然会涌现出来。
简介:"命案必破"由地方公安机关率先提出,得到公安部刑侦局认可后在全国推行。通过运用激励和威慑理论对"命案必破"加以分析发现,"命案必破"有助于激励公安机关优先侦破命案,强化潜在犯罪人对威慑的感知进而提高威慑的效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命案必破"会引起执法代理人新一轮道德风险,高昂的监督成本导致这一问题无法得以有效解决,但也恰恰是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这一政策没有引发灾难性后果。设定畸高的命案破案率指标将导致执法成本飙升而不具有可行性,非命案破案率也会因资源向命案侦查流动而大幅走低,追求"命案必破"总体上是无效率的。最优执行水平在边际执法成本等于边际执法收益时实现,法律的执行应当主要采用随机执法方式并在社会治安状况突然恶化的特殊情况下辅之以选择执法方式。执法错误将削弱法律的威慑效果,通过构建经济学模型发现,在错误概率相同时,错误定罪的社会成本是错误开释的两倍。而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由老年刑警而不是年轻刑警负责讯问犯罪嫌疑人,将有效解决刑事执法错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