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6
303 个结果
  • 简介:<正>第一条为促进民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民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第三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

  • 标签: 年度检查 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核准登记 三条
  • 简介:<正>政府,作为一个政治学的概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就广义而言,政府是指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全部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元首。就狭义而言,政府仅指国家政府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本文是取其狭义层面的涵义,主要包括各级人

  • 标签: 国家公共权力 民办教育 教育法制 举办者 司法机关 审批机关
  • 简介:单位犯罪是个人犯罪的对称。个人犯罪是指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而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单位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一般称为法人犯罪,是进入八十年代后我国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一种犯罪现象。

  • 标签: 单位犯罪 个人犯罪 八十年 犯罪现象 刑法理论 法人犯罪
  • 简介:所谓单位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为了给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经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概念与一般犯罪概念是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或者说是种与属的关系。犯罪概念是一般概念,是属概念,单位犯罪是特殊概念.是种概念。可以说,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的行为都是犯罪的一般概念,是以犯罪行为为中心的,不涉及犯罪主体的问题。因此,单位和自然人一样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也于法有据.这一条的规定,应当是单位犯罪概念的基础。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概念 不履行 非法利益 刑法 故意
  • 简介:单位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准自首和特别自首.不同类型的单位自首,其成立条件也不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自首与个人自首的区别,以及单位自首的处罚.

  • 标签: 单位犯罪 自首 单位自首 立功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民办高校治理体制的类型,指出民办高校董事会权力过大、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的弊端,进而剖析这种弊端产生的法律机理,并提出建立分权制衡、高效率低成本的民办高校治理机制的法律构想.

  • 标签: 民办高校 治理体制 法律构想 董事会权力 分权制度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本文从单位犯罪究竟是几个主体的犯罪这一问题出发,评论指出了理论界现存的两主体说、一主体说以及复合说等观点在适用中的不足。最后在对"双罚制"溯源的基础上,论证了"双罚制"的本质,进而提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一个犯罪主体、一个刑罚主体、两个(或多个)刑罚分担对象的"唯一主体说",并对该说的解释功能、立法价值、司法价值进行了论证。

  • 标签: 单位犯罪 主体 双罚制 唯一主体说
  • 简介:王文祥,女,54岁,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王文祥在担任泸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五七队(集体企业)队长并兼任会计期间,于1999年4月,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为20名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1994年11月和1996年1月。王文祥分两次将为其他职工买的养老保险金全部退保,并转保为其本人及尧××、简××(皆为五七队职工)--人名字。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金为20225元。1995年7月,泸州市房修公司因拆迁安置,王文祥将其中4万元水电转户费采取不入本单位财务帐方式,而用于为其本人及饶××、简××购买养老保险。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为2万元,尧、简二人分别为1万元。1998年,尧、简二人申请退职时,三人将上述两次所购养老保险的凭证予以私分。案发后,王文祥退出为其本人购买养老保险资金及获得的利益54884.49元。

  • 标签: 职务侵占罪 保险凭证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 简介: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是单位犯罪的最基本问题.在我国,单位犯罪的界定众说纷纭.其实,单位犯罪的界定应当揭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较为具体地凸显单位犯罪的独特之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根据单位整体意志,以单位名义而实施的具有刑事违法性与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除了具备犯罪所共有的基本特征之外,还应当具备如下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单位整体主体;单位整体意志;单位整体行为."执行职务活动"、"谋求单位利益"不宜作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总则第30条对单位犯罪作了总体性规定,分则规定了120多种具体的单位犯罪,使刑法中的具体单位犯罪肯定、明确.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特征 《刑法》 构成条件 法人犯罪
  • 简介:非自然人犯罪应统一称为“单位犯罪”;单位可以独立地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责任人不能身兼自然人被告人和诉讼代表人两种角色;单位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司法机关第一次传讯时就可以参加刑事诉讼;确定单位诉讼代表人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要时应允许司法机关或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监事、纪检人员、高级职员可以被指定为诉讼代表人。

  • 标签: 诉讼代表人 单位犯罪 被告人 司法机关 犯罪嫌疑人 自然人犯罪
  • 简介: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