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一条为了促进上海口岸海上集装箱国际转运业务的发展,保障经营人合法权益,加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海上集装箱国际转运,是指由境外装船启运的国际集装箱及其货物,经上海口岸换装国际航运船舶后,继续运往第三国或地区指运口岸的集装箱中转运输和装卸等经营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上海口岸从事海上集装箱国际转运及其相关的代理活动。第四条上海口岸管理委员会负责上海口岸海上集装箱国际转运的组织协调工作,上海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明确有关各方责任,适应国家对外贸易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及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全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本敬,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森山三郎,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涉外部部长。委托代理人:魏友宏,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
简介:在海运货运代理中货运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可能作为代理人、承运人及居间人的三种身份状态出现.货运代理人在未取得签单权的情况下为船东揽货的行为系违反代理中的诚信义务并非双方代理.我国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从立法上对货代行业中存在的双方代理加以禁止.
简介:当前,我国货运代理的性质及其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已成为航运、保险、贸易、港口、司法和其它相关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因为有关货运代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在逐年迅速增长,且这类纠纷至今没有从法律上形成一个较统一的认识。因此,任其发展,不予以研究,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或行政措施,必然会影响和阻碍我国外贸运输业的正常发展,继而直接影响我国的外贸进出口业务,以及我
简介: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国内沿海货物运输,采用了有很大差别的法律制度。对于国际货运,在我国海商法正式出台以前,以海牙规则为基础的提单公约和国际航运惯例仍将调整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而我国目前正在制订的海商法,采用的是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基本原则。对于国内沿海货物
简介:随着国际货运代理角色的转换,有关货运代理的经济纠纷也在迅速增长,因此,如何识别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确定其法律责任,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笔者办理的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件入手,从理论和司法实践角度,对货运代理人的地位和法律责任的范围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为我国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议。
简介:
简介:不真正连带债务作为一个民法理论和实务上的重要制度,我国学界重视不够,实务操作也不统一,有的错误运用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裁判案件,亟待统一和规范。本文通过对一起典型的不真正连带债务案件的分析,对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特征、类型、效力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上海口岸海上集装箱国际转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浅谈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我国货运代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我国海上货运法律中的若干问题
货运代理人的识别、法律地位及责任--兼评一起国际货运代理赔偿纠纷案
掀盗货运物资致列车颠覆应数罪行罚
江苏正宇机电有限公司诉袁庆春、咸阳富民农机商贸有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案——兼议不真正连带债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