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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的提出与理念的丰富,要求政府工作的重心由“权力”转向“责任”,政府管理的职能由“管制”转向“服务”。相应地,也应以“服务行政”为目标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为构建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行政立法可以从对公民权利的确认、政府职责的规制与公共服务的优化这个方面实现对“政府角色”的规范,并从四方面进行具体设置:其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领域立法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法律意识;其二,树立以保障民生为内核的执法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救济体系,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其四,政府与民间合力助推,形成一套综合评价体系

  • 标签: 国家治理 政府角色 服务行政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简介:当下,我国还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供应不足和失衡的现象。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是供应充足和均等的制度保障。论文通过实证方法总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从政府失灵角度分析成因,指出完善法律体系,克服失灵的途径。文章认为,因为决策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的缺失,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决策不合理,执行效率低下,建设目标模糊。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立法,效力层级较低,有效规则不足,必要制度缺失。因此需要推动中央和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补充原则、权利、主体、决策、评估和责任等核心制度。

  • 标签: 公共文化服务供应 基本文化权利 立法.
  • 简介:广东是外向型经济的代表省份,受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尤为明显,企业等市场主体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困难,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新的期待。在此背景下,2008年12月30日,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到外向型经济的代表性地区东莞市调研,与企业界人士就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2009年1月14日,广东高院组织召开为“促进一保持”提供司法保障企业家座谈会,进一步全面了解情况,探讨司法对策,郑鄂院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标签: 知识产权审判 国际金融危机 外向型经济 服务 全球经济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近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一系列个案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立法部门,从中暴露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缺陷.借鉴日本和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践经验,改革现存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主、社区检验机构为辅的二检验体系.

  • 标签: 食品安全二级检验体系 苏丹红事件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国
  • 简介:新监察制度是在反贪腐工作法治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法治化不等同于法制化,而且法治具有多义性,确定的法治化的内涵不同,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新监察体制在整个国家侦查权体系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监察至上,二是监察、检察和警察之"察鼎立"。笔者认为,新监察权应当采行察鼎立模式,在保障监察权之权威、高效地行使的同时,体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精神。为此,应当慎重设置留置权和调查权,使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能够在新监察制度的设计中得到体现。

  • 标签: 监察权 监察至上 三察鼎立 留置 调查
  • 简介:<正>横向经济联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种“企业群体”、“行业集团”、“经济联合体”等经济组织的涌现,伴随着对经济联合的法律调整,把一个在法学中前所未闻的法学新概念——“两法人”,提到了法学工作者们的面前。亟待我们来解决。国营企业法人地位的确认,生产、流通和科技领域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的蓬勃发展,势必要求我们从法律上确认和保障经济联合组织的合法权益,自然而然

  • 标签: 经济组织 法律特征 法人地位 管理机构 法律调整 法学
  • 简介:<正>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中,两个以上的企业发起成立一个企业集团(公司),并赋予它以法人的地位,发起成立企业集团(公司)的各个企业仍然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但在新设的企业集团(公司)和原有企业之间确立一种稳固的纵向关系。企业是企业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对成员的人财物、供产销等各方面,拥有不同程度的支配权利。这即所谓两法人的模式。两法人概念最初出现曾受到法学界的责难,但近几年来大有既成事实之势。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成果之一。本文认为,两法人的模式并不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正果,而是法人制度发展中的病变。

  • 标签: 两级法人 企业集团 一级法人 二级法人 经济体制改革 法人地位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体现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推进作风建设,发现问题是最佳切入点,解决问题是最终落脚点。认真践行"实",是为了解

  • 标签: 三实 三严 领导干部 政党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 党员干部
  • 简介: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陕西省设立专卖事业公司,1953年更名为专卖事业管理局。1956年,陕西专卖事业管理局撤销,改为中国专卖事业公司陕西分公司。1983年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相继组建成立,系"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统—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体制。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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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法典的编纂技术可以分为程序技术和功能技术,功能技术又可以分为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和融贯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大陆法系起初主要关注的是以抽象概念的层级分类作为工具的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但是在概念法学日益受到批判的背景下,以一般原则为内容的民法典内在体系的价值开始凸显,以原则的分层、列举和具体化为特征的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开始出现。由于民法典既包括外在体系,又包括内在体系,因此,通过特定的编纂技术将上述两个体系融贯为一个价值理念统一的整体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这种编纂技术要求立法者熟练地运用不同的语词、不同的概念和不同的规范类型,将内在体系的价值理念在外在体系的规范中融贯地表现出来。

  • 标签: 民法典 外在体系 内在体系 一般条款 动态体系
  • 简介:一、这一辑《法律学习与研究》是发给86同学的最后一辑,从下一辑(1988年第五辑)起不再发给86同学了。在二年多时间里,本刊得到广大同学的热情支持,在临别之际,编辑部谨向86全体同学表示衷心的感

  • 标签: 法律系 法律学习 教学任务 毕业考试
  • 简介:<正>一、选择填空(在各题不同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1分,共10分)1、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1)社会危害性(2)违反刑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2、已满十六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1)十四岁(2)十六岁(3)十八岁

  • 标签: 共同犯罪 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 社会危害性 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
  • 简介:“犯罪体系”是为了制作和完善刑法总则而存在的。“共犯论是体系论的试金石”,“犯罪体系”是随着有关共犯论的现实需要而变迁的,不存在超越历史和社会的不变的“犯罪体系”。提倡“从问题的思考转向体系的思考”,努力探索使各个事案的结论达致妥当的犯罪体系

  • 标签: 犯罪体系 共犯 体系思考 犯罪 日本 刑法总则
  • 简介:单一制正犯体系近来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学者们主张我国立法也属于单一制正犯体系。单一制正犯体系由于其自身的理论基础不牢固,片面追求克服处罚漏洞而又不能完全消除处罚漏洞以及有损构成要件定型性等诸多缺陷,并不值得提倡。我国刑法规定及其司法适用说明我国属于区分制正犯体系。以区分制正犯体系的立法为基础,构建精致化的理论体系是我国共犯理论体系今后应当努力的方向。

  • 标签: 单一制正犯体系 区分制正犯体系 共犯理论体系 精致化
  • 简介:<正>3月26日和27日,司法部先后召开会议,肖扬同志和高昌礼同志进行工作交接。在部党组扩大会议上,肖扬同志表示:今后将继续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做司法行政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新任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同志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

  • 标签: 高昌 司法部 部长 司法行政工作 党组扩大会议 工作交接
  • 简介:<正>拙著《美国刑法》(1987)犯罪行为一节中说的“占有(possession)”(日本学者也认为在刑法上持有与占有是同一概念)算是一论,拙文《论刑法学若干重大问题》的问题之二“充实犯罪构成理论”中提到的“持有行为形式”算是二论(论点未变但论述方法看来不尽妥贴),这里便是论。

  • 标签: 犯罪行为形式 犯罪构成理论 证明责任 主体行为 合法收入 状态犯
  • 简介:雅典是古代希腊城邦文明的典型。到古典时期,雅典已经发展出比较完备的古代民主制度。本文通过对古典时期雅典的六种惩罚类型——死刑、不受法律保护、流放、监禁、没收财产(财产充公)、罚金——的梳理,以认识古典时期雅典法律制度中的惩罚体系的具体构成情况。

  • 标签: 古典时期雅典 惩罚体系
  • 简介:犯罪论体系是整个刑法学理论的中核.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概念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差异.犯罪论体系是将有关刑法学的个别认识按照逻辑关系加以整序,使看似无序的犯罪成立问题易于把握.在理想的封闭体系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开放的犯罪论体系是最佳的理论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开放的犯罪论体系 大陆法系
  • 简介:司法解释体系在处理买卖、租赁等多重债权问题时,基于不动产、普通动产及特殊动产等规制对象的区别,设置有先行占有、支付价款、合同成立时间以及交付效力等判定因素,从而成立争议命题即"债权顺位规则"。该规则对于实际履行对象的安排,系双重考量效率与风险,体系上自洽性与阶序安排存在讨论空间,在形式上有违债权之相容性。该顺位规则宜视为基于法院纠纷解决程序而衍生的实体规则,其作为法官对待个案争取"同案同判"的审判标准,于审判环节之外不构成优先债权现象。

  • 标签: 多重买卖 债权相容性 违约责任 顺位 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