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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辛亥革命结束后,中国政制开启了“走出帝制”的历史序幕,尽管道路反复曲折,新旧法统的争执依然延续以西为师”还是“中体西用”,并未达成共识,但是,至少在形式上,“走出帝制”已成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共识。《民国政制史》就是这段历史先声的在场记录,是对发生在这一重大历史关节点上的政制实践的忠实记载,具有极为珍贵的历史文献价值。《民国政制史》是一部详细介绍和叙述1911年至1936年间民国政治制度设置和沿革的重要著作,主要内容由中央制度、省制、县制、市制四编及附录构成。本书由钱端升担任主编,萨师炯、郭登皞、杨鸿年、吕恩莱、林琼光、冯震等当时中央大学法学院行政研究室的同事协力完成。

  • 标签: 历史文献价值 民国政治 政制 帝制 在场 导读
  • 简介:在满足法定的犯罪年龄和刑罚程度条件的前提下,无论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属于何种性质的犯罪,无论未成年犯罪人是初犯、偶犯还是再犯.亦无论未成年犯罪人有无认罪、悔罪表现,其犯罪记录都应毫无例外地予以封存。行为人跨越18周岁前后实施犯罪的,如果其中成年时的犯罪行为轻微,对于包含未成年及成年两个年龄阶段犯罪行为在内的犯罪记录予以整体封存,可以较好地体现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当扩大解释到包括定罪免刑、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从最大程度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特殊保护的角度出发,各个司法机关在自己职能对应的诉讼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本部门保留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卷宗材料予以封存。被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效力具有持续性。犯罪记录封存机关在审查有关单位据以要求查询的“国家规定”具体内容时,应当注意这些规定是否与《刑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的未成年犯罪记录报告免除义务制度相冲突。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封存 司法适用 规范解释
  • 简介:<正>1999年1月25日,国家司法部高昌礼部长在司法部编辑的《“148”快报》第2期上作重要批示:“论物质条件中、东、西部地区大多数均比新疆强,但不少省、区、市的工作远不及新疆快,这是为什么,是认识问题、领导问题、工作问题。望至今未行动的地方的领导同志要猛醒,以新疆为镜子,对照一下,难道你们那里的物质条件比新疆还差吗?新疆能办到的事,你们那里为什么办不到?该立起直追、奋发图强了。希望后来居上。”1999年3月20日,高昌礼部长又在《每日信息》第36期《江苏仪征市人大作出决定要求尽快开通“148”专线》上作出批示:“人

  • 标签: 法律服务 专线电话 专用电话 服务质量 工作会议 司法行政机关
  • 简介:本文展现了20年来法治系统工程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概貌,它向读者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作为一种现代思维方式,法治系统工程正日渐影响着中国的法学研究;而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组织管理技术,法治系统工程正日益广泛地融入中国的法治实践。

  • 标签: 法治 法治系统 法治科学体系 系统科学 法治系统工程 法制系统科学
  • 简介: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话题,因为工程款的结算对发包方、承包方的利益都有巨大的影响。从发包方角度来讲,将影响到房地产工程的移交、综合验收的组织,继而影响到商品房的交楼H期及因此与购房户的预售契约纠纷;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讲,会影响到总承包商

  • 标签: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成因 法律对策 承包方 材料供应商 建筑材料品质
  • 简介:法制/法治系统工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崛起的系统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自身进展也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系统法学学科内外信息互动发展,法系统学与法学知识困惑和学科整合;法系统技术支持信息,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综合范式,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持体系,法制系统科学化与民主化、自由化、法治化的互动等丰富内容。

  • 标签: 法制/法治系统工程 系统法学 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付体系
  • 简介: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有行贿者主动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是主要的受贿主体、涉案重额大、犯罪手段多样、群体性受贿等特点。其主要原国是法律规定不完整、打击不力、公权力缺乏有效约束。治理对策主要是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大打击力度、接受有效监督。

  • 标签: 工程建设 商业贿赂 治理对策
  • 简介:在建工程抵押是我国《物权法》确认的重要担保物权制度,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在建工程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银行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和预购人等多方主体,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交叉与冲突,如何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实为理论及司法实务界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

  • 标签: 在建工程 抵押权 利益 协调
  • 简介: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特殊债权予以特殊保护的精神,但如何正确认识并理解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制度进行系统论证,使这一制度更有效地服务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 标签: 房地产开发 建设工程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 行使条件 中国
  •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陈虹认为:一、承包方自行编算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鉴定工程造价结算,根据该决算起诉到法院,发包方一般对此决算都不予认可,这种情况的鉴定申请应由发包方提出。如果要求承包方提出,表明承包方自己否认自己的决算,具体的诉讼请求就没有了事实及证据依据。二、在审理国有企业的项目建设或国家基础设施

  • 标签: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方 诉讼请求 交易效率 刑事责任 承包合同
  • 简介:本文以系统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为开端,结合法律知识解释了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阐述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治系统工程与系统工程之本质区别,进而介绍了法治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综合集成方法。此外,本文还论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系统工程的关系、系统工程对现代法律科学的优化功能。文章的结论是:法治系统工程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 标签: 系统工程 社会系统工程 法治系统工程 综合集成 法治自动化 信息技术
  • 简介: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其中最为突出表现即为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现象。本文对建设工程挂靠行为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从建设工程挂靠行为的法律界定、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对策性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旨在寻求解决挂靠问题的法律对策,以推动挂靠问题的全面解决。

  • 标签: 工程挂靠 法律问题 工程担保
  • 简介:<正>在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的《公开信》发表18周年之际,建湖县千名独生子女举行了“只生一个好”的签名活动。建湖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向家长写了200多封“我不要小弟弟”、“我不要小妹妹”的信,这种由学生向家长、向社会的辐射,起到了很好宣传效果。如何在信息闭塞,文化相对落后的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直是普法工作者们反复研究的重要课题。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建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同志发现,农民与

  • 标签: 一体化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建湖县 独生子女 三教 依法治县
  • 简介:在理论上、实务上,人们对合同法第286条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本文认为该优先受偿权为优先权,即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而受偿的权利.只有作此理解才能实现合同立法意图,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 标签: 优先受偿权 优先权 一般优先权 特别优先权 建筑工程 承包人
  • 简介:<正>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对住房的迫切需要,各种建设工程任务日益繁重。这些任务的完成,除通过行政程序加强计划管理外,还要通过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实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通过公证机关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公证,可以进行司法监督,督促当事人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合同,以保证建设任务的胜利完成。

  • 标签: 建筑安装 合同的公证 工程承包合同 当事人 公证机关 公证文书
  • 简介: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并被大量拖欠工程款的状况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次确立了对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法释[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初步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施工单位 发包人 承包人
  • 简介:对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决算价款的审计是保障国家财政支出合理性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宜放在合同自由与限制理论视野中进行评析。该制度是合同自由的当然内容。相关规范可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公序良俗原则影响合同的效力,并应视为合同的法定默示条款,限制合同约定的自由并填补合同约定的不足。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该问题的相关意见有进行修正的必要。

  • 标签: 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工程 工程决算价款 合同自由与限制 审计监督
  • 简介:宁强县高寨子镇党委以提升农村党组织建设,为确保镇域经济快速发展及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开展"强组织,强活动"行动,成效显著,其做法值得推广。一是加强学习,镇党委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村干部培训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高度统一起来,使镇村两级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和求真务实的思想政治作风。

  • 标签: 基层党组织 战斗力 农村党组织建设 工程 干部培训制度 学习制度
  • 简介:在建工程因为具有重大交换价值与变现可能性,用于抵押作为资金融通担保的重要方式,在工程建设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在建工程抵押权实现中会出现多个权利主体实现权利的冲突,而规制在建工程抵押权实现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存在缺失,因此各权利主体的利益如何实现,成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焦点。文章对担保物权之间优先效力所体现的价值和利益的平衡进行探讨,并研究与之相对应的登记制度的完善,期待在建工程以交换价值发挥为基础的融资担保机制能高效顺畅的安全运作,以利促进社会发展。

  • 标签: 在建工程 权利冲突 利益平衡 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