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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个结果
  • 简介: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由何方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公正、公平,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诉讼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我国诉讼制度的信任度,从而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威信.

  • 标签: 举证责任 当事人 诉讼制度 司法制度 公正 承担
  • 简介:公司中期股利分配是股东权行使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文比较了公司中期股利分配与年度股利分配的异同以及各国有关立法例,重点阐述了中期股利分配的实质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包括:资本完整要件、资本积累要件、弥补亏损要件、偿债能力要件,特殊要件包括:营业期限要件、维持年度分配要件、年度资产状况预测要件。

  • 标签: 公司分配 股利分配:公司法
  • 简介:证明责任分配是研究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证明责任自在德国诞生以来,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先后在方法论上形成了两大流派,即特征事实分类说和法律要件分类说,其中待证事实分类说又分为消极事实说、推定说和外界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又分为基础事实说、完全性说和规范说。规范说自德国著名法学家罗森贝克提出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成为不可撼动的官方学说。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法学家针对规范说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反思,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概然性说等证明责任分配新说。纵观德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各种学说,究其本质,乃是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标准,是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以何为主)。本文主要对这一脉络给以简要阐明。

  • 标签: 德国 证明责任分配学说 证明责任 待证事实分类说 法律要件分类说 规范说
  • 简介: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个人收入分配合理化,是国家亟需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社会课题。着眼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不同法律在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剖析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弥合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缺陷,切实提出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对策建议。

  • 标签: 收入分配 合理化 法律制度
  • 简介:检察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合理配置检察职权,检察活动的司法属性决定了检察权的配置必然受司法规律的制约,各项检察改革举措的施行必须符合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而司法规律中的“依附性”、“平等性”、“独立性”、“裁断性”、“正当程序性”等内容从不同侧面说明了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应予改革的重点,也因此决定当前的检察改革应当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对审判活动的制约职能,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要求的刑事公诉机制,增强逮捕的司法审查属性。

  • 标签: 检察改革 司法规律 层级性 裁断性 依附性
  • 简介:系列犯罪是同一犯罪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所实施的两起以上的犯罪。它有没有规律性可言?根据前人的不懈探索和我们的问卷调查,回答是肯定的。为此,应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它们的地域规律、动力定型规律、恶性转化规律以及系列犯罪过程不断自我暴露过程的规律

  • 标签: 系列犯罪 规律性 地域 动力定型 恶性转化 自我暴露
  • 简介:论政体模式的发展规律雷铣(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院长)毛泽东同志指出:“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①从毛泽东同志的论述中可以看...

  • 标签: 政体模式 国家权力 资产阶级 民主集中制原则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元君主制
  • 简介:消极确认之诉作为一种新型诉讼,在法院是否应当受理问题上正反两种观点互相博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分配规则不统一。就理论而言,消极确认之诉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具有双重困境,如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将具有强制起诉机能,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将违反证据偏在规则。笔者通过分析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案例,认为该裁判规则不可作为标准适用于所有消极确认之诉,指出原告败诉后果与传统诉讼的不同。在将诉讼作为系统工程的基础上,提出应当结合诉的利益防止诉权滥用,通过法官释明查清事实,慎用推定规则,巧用证明度标准,最终使消极确认之诉举证责任分配形成一套公平公正的体系。

  • 标签: 消极确认之诉 举证责任 法律要件
  • 简介:分配正义问题和产业竞争力问题通常影响一国环境税的立法走向。环境税的累退性容易给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违背税法的分配正义原则。征收新的税收无疑会影响一国的产业竞争力,从而违背税法的中性原则。为了确保成功制定环境税,基于分配正义立场,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采取环境税税后免除制度或财政转移制度,其中财政转移制度效果较佳。基于产业竞争目标,各国针对环境税纳税主体实施必要的税收免除制度。

  • 标签: 环境税 分配正义 产业竞争 税收免除 财政转移
  • 简介:分配正义作为社会分配法的基本价值范畴,是一个由平等、自由、公平、效率等要素性价值目标构成价值体系。但是,在不同国家的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分配法律制度的主导价值追求和目标排序是有明显差异的。在分配法律制度中,分配正义将通过基本原则这一价值载体来确认和指导法律调整分配关系的目标定位和路径选择。

  • 标签: 分配正义 分配原则 分配制度 分配关系
  • 简介:国家立法与社会资源分配之间的内在逻辑发端于各社会群体之间矛盾冲突的客观存在性。为了调和各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政治国家便赋予国家立法以平抑社会群体矛盾冲突的功能性,因此,国家立法便具有了对有限社会资源分配的本质性。

  • 标签: 国家立法 社会资源分配 功能与本质 内在逻辑
  • 简介:当公司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司法是否应该积极介入,这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分歧。基于公司自治、股东平等、债权人保护等多重原则,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不宜替代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继而,公司增资困难、股权回购条件过严、章程地位虚化等因素,是造成公司利润分配产生纠纷的深层原因。法院在处理公司利润分配纠纷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在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谨慎介入,并在现行法的框架下寻求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然而,最根本的变革仍是完善相关的制度,使得股东利益保障更为全面、有效。

  • 标签: 利润分配 公司自治 司法介入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个伟大目标,就必须遵循司法规律,构建合理的司法制度。规律指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司法是人类社会的伟大发明,是人类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司法规律是司法发展过程中所运行的轨迹,它从无到有,经过从野蛮到文明,从专制到法治的发展过程。司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司法规律表明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司法目标、司法特征、司法原则。

  • 标签: 司法规律 依法治国 人类社会 法治国家 司法制度 事物发展
  • 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脱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脱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 标签: 警察权 脱警察化 变迁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在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引起了热烈讨论。虽然对司法改革是否需要"顶层设计"还有不同看法,但肯定者似乎还是多数。司法体制改革若用经济体制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既不利于国家法制统一,也无视了国际公约和法治发达国家现成的经验。因此,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看,改革遵循司法规律乃是一条安全的捷径。

  • 标签: 司法行政化 顶层设计 法律实务界 国家法制 法学理论界 证据法
  • 简介:<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曾经离寻常百姓十分遥远的核技术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核技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在工业和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陕西省也是核技术应用大省之一,境内有核反应堆、铀矿冶炼、放射性废物库等各类核设施,拥有全国唯一的中子发生器生产厂、核反应堆燃料专用管材生产厂和最大的核仪器生产厂。全省放射

  • 标签: 放射性物质 核技术 中子发生器 射线装置 核仪器 核设施
  • 简介:“土地财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法律制度、土地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收费法律制度。分配正义的含义、性质、特点和内容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或者在同一种社会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会有所不同。学者间对分配正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分配正义的涵义可从六个方面进行界定。“土地财政”法律制度改革欲达致的目标是分配正义,具体而言,应以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公平、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的程序正义、土地资源及土地收益的代际分配正义、土地税的分配正义为目标。

  • 标签: 分配正义 “土地财政” 程序正义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先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均持完全倒置的立场,但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遭到了司法实务的普遍抵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与《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试图对此进行改变,但也存在不少模糊与矛盾之处而亟待从解释上予以明晰。从因果关系要件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在解释学上可以将其具体化为相应的评价根据事实、评价妨碍事实以及经验法则。结合学理以及现行相关规范,举证责任应当作如下分配:原告应当就评价根据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较高盖然性;而被告需要就评价妨碍事实和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承担举证责任,并在原告对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高度盖然性时承担部分评价根据事实的举证责任。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分配 经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