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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个结果
  • 简介:社会事实如何产生规范性是法律实证主义社会命题框架下的重要设问.对它的回答需要克服“休谟法则”的挑战。为此,研究者分别用习惯理论、规则的实践理论、协同惯习、分担的合作行为等多种递进方案,对从事实到规范性的生成过程予以论证。这些论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奥斯丁的习惯理论,另一类是哈特之后的各种解决方案。研究表明:后一类论证起点近似于塞尔所说的“制度事实”,相关得失也可以与塞尔对“休谟法则”的证明互相参照。哈特之后的这些方案既完成了对奥斯丁单薄习惯理论的超越,也有可能抑制习惯理论在法律实证主义中的发展。

  • 标签: 社会命题 休谟法则 习惯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实用主义 司法 社会治理
  • 简介:政府需要制定应对大规模恐怖袭击的损失补偿机制。由于商业保险市场无力承担大规模恐怖袭击风险,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可通过公共财政对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恐怖袭击风险进行支持,并建立起商业保险公司、恐怖风险再保险公司和公共财政多层次的共同分担赔付责任的保险体制。

  • 标签: 恐怖主义 保险 恐怖风险保险
  • 简介:司法对于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转型中国遭遇的许多案件使得法院难以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判决,进而导致更多的社会危机,这是追求确定性的法律在社会变动时期所遭遇的难题。社会变迁所带来的高风险无法用已有的法律来化解,形式理性法及其推崇者所追求的那种确定性无法实现。在类似"许云鹤案"这样的情形中,公平责任在分担这种风险时极有可能瓦解这个社会,带来社会团结的悖论。保持司法适度的克制,同时加大法律共同体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协商,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可能选择,也是司法在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所要采取的基本态度。

  • 标签: 转型社会 风险 公平责任 社会团结 许云鹤案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已经成为司法改革中的热词,审判中心主义的含义要比当前司法机关诠释“以审判为中心”内涵更为丰富。本文试图解释审判中心论与诉讼阶段论的对应关系,揭示“以审判为中心”内涵限缩为以庭审为中心、增强庭审实质化背后的原因,以及侦查重心形成的深层结构原因,就以庭审为重心涉及的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要使审判变成真的审判,需要起诉状一本主义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不进行这些改革,以审判为中心难以持久和固化。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诉讼阶段论 侦查重心主义 起诉状一本主义
  • 简介:"非遗后"时代的到来为传承提出新的要求,其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去功利化"是传承应当秉承的根本理念。传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所起作用为基准,划分为代表性传承与一般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二者合力作用的发挥。传承退出机制的合理设计,确保能够充分调动传承的热情。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 定位
  • 简介:通过对河南省巩义市社会法庭的调研,可看到公平正义的法治在我国乡土社会遭遇了不同方面的阻碍,导致了法治困境。我国乡土社会法治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于文化的冲突,在于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法治文化和我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之间的巨大鸿沟。要走出这法治困境,我国的法律规范就应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文化,把优秀的传统文化和良好的民俗习惯吸纳到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同时加强法治在乡土社会民众中的威信,久而久之就可以在我国传统文化和民俗习惯的支撑下进一步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规范才能顺利地推行,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文化才能真正实现。

  • 标签: 乡土 法治 法治文化 法治困境
  • 简介:针对我国特殊动产所有权变动的各种解释观点皆不圆满,其根源在于从公示要件主义下所有权唯一变动的法律理念解读登记对抗主义下生效要件与登记的效力关系。基于"登记对抗主义=生效要件(所有权变动)+登记(对抗优先效力)"立法构造,不宜将未登记产生的"不得对抗"的效力解释为买受人之间对所有权变动的"否定权",亦不宜认定交付只能发生一次完全的所有权变动,否则登记只能对受领交付的第一买受人具有意义。当特殊动产的买卖存在多重所有权变动的可能时,登记才有继而发生对抗优先效力的余地。

  • 标签: 登记对抗主义 所有权变动 特殊动产
  • 简介:2012《民事诉讼法》第56条增加第3款规定了第三撤销之诉制度,旨在遏制虚假诉讼,保护第三合法权益,但是该制度自设立以来,由于自身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很多问题。第三撤销之诉的提起是为了改变或撤销本诉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以第三撤销之诉与本诉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将从第三撤销之诉与本诉的关系着手,在明确第三撤销之诉的性质及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其与本诉之间的一致性与冲突性,通过完善第三撤销之诉制度来消减两诉之间的冲突,进而达到增强第三撤销之诉适用性的目的。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关联性 冲突性 完善
  • 简介:在当今社会大力倡导降低未成年案件羁押率的背景下,鉴于未成年案件的特殊性,其羁押率并不是越低越好,尤其是并不必然应当低于成年案件的羁押率。未成年“羁押率”高的原因在于国家较之成年案件往往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介入的范围更加宽泛,其中人身拘束措施作为非常有效的一种干预手段,不仅要承担保障诉讼的功能,同时还有教育、辅导、考察等功能。应针对未成年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国家责任,改变过窄的司法保护模式,尤其对于社会危害性很大的校园欺凌问题,应采取更有进取心的司法干预措施。

  • 标签: 未成年人案件 羁押率 社会调查 校园欺凌
  • 简介:禁止职业歧视的价值基础决定职业歧视概念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建构。围绕这一问题先后出现了抵消先天优势的平衡自然抽签理论,确保合理关联的维护市场理性理论以及禁止侮辱贬损的尊重人格尊严理论等作为禁止职业歧视价值基石的主张。但对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情况的考察表明,推进社会融入是真正支撑禁止职业歧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这体现在法律保护的对象是社会融入程度不足的被排斥群体,法律措施演进的动力源于解构妨碍社会融入障碍的需要,司法救济模式调整的目的是提升被排斥群体社会融入水平等各个方面。

  • 标签: 职业歧视 价值基础 自然抽签 市场理性 人格尊严 社会融入
  • 简介:以湖北南山市禁止机动三轮车的交警执法为例,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尝试对一类执法不严现象做出解释。为避免激烈冲突及其带来的社会压力和行政压力。交警往往进行弹性执法:根据情势选择严格执法、折扣执法或一线弃权。执法弹性格局的塑造,缘于执法权在时空上的非均质分布、民众偏好差异因素的介入,以及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协商。客观存在的社会群体利益矛盾、尚难容纳多元利益诉求的法律系统、执法对象激发的社会话语压力、青睐变通权宜的法律文化,都在具体场景中推动弹性执法。弹性执法有着消极的法治后果,且面临诸多风险。相关探讨或印证了转型期中国社会和法治实践的复杂性,并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国有所启示。

  • 标签: 执法不严 社会压力 弹性执法 依法治国
  • 简介: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犯罪嫌疑、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意在回应反腐败和反恐怖斗争中的需要,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没收特别程序因此偏重效率和效果,对正当程序进行了有限减损。但作为一项司法程序,必须保证司法审查原则在其中得以贯彻。为此,特别没收程序应充分重视利害关系人在没收特别程序中的作用,合理确定利害关系资格,保障利害关系程序上与实体上的参与权。在证明问题方面,明确利害关系不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象上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采用"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 标签: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利害关系人 刑事没收
  • 简介:民法法典化是一面旗帜,有利于激发壮志、整合资源,应立即提、天天提。并应在下定编纂民法典的决心之后充分认识到:法典编纂只是民法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就算当即推出法典,民法发展仍任重道远;而"箭搭弦上"的前法典阶段,也是民法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应认清民法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支持法律发现;以知识、理念、方法的创新,促进民族国家的统一、综合国力的继续提升;并力争上游,追随新丝路精神,沿"一带一路",以当代共同法的姿态扮演制度先锋。为此应以民法发展为持久战,推迟法律实证主义潮流的到来,继续保持开放心态和革新精神,极力提升民法的渗透力、整合力、说明力及纯度,营构民法"三重"体系,提振学说、判例的整体素养及其对现行法运行的影响力,导引法学实证主义的"民法河流"。直至法典随活法之河流,如浪花般自然地泛起。

  • 标签: 民法典 法学实证主义 良法标准 民法“三重”体系
  • 简介:以囚徒困境为代表二博弈模型在学术界已经被广泛研究并加以应用。囚徒困境理论往往容易形成一种简单化和两极化的固定思维模式。囚徒困境的二博弈模型实际上是三博弈模型的简化。而三博弈模型在现实生活中比二博弈模型更加贴近现实,更具有解释力。分析三博弈模型的结构及其理论意义,并以刑事诉讼法为例对三博弈模型的应用进行探讨很有必要。

  • 标签: 二人博弈 囚徒困境 三人博弈 刑事诉讼法
  • 简介:礼治是先秦"天人关系"中人的因素彰显后形成的一种以礼治国的方式。先秦诸礼中,丧礼最具活力,它在形成中孕育了尊亲、爱人的人伦精神和权利义务相对应的法律思想,沟通了生养死葬之礼,具有凝聚及和睦家庭、宗族的自治功能。随着宗谱被确立为国家纲纪,服制辅助君统和分封制,确保了君统承嗣有序及边疆稳定,还推动着大宗法社会向"士农一体"化的小宗法社会过渡。先秦服制不仅为后世治亲以安邦构筑了总思路,也是涵养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 标签: 先秦 礼治 丧礼精神 社会功能
  • 简介: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如何构建良好的社会治理日益成为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重要课题。社会的本质是"生活世界",而国家"中央辐射式治理"具有先天的缺陷,两者的共同作用决定了现代社会治理必然是民间法与国家法多元规范的治理。在社会治理中,民间法基于其以交往为基础、以互相理解为目的社会自我生成特性而有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是整合社会秩序,一方面是整合社会伦理。从民间法与国家机关、民间组织、社会参与者三个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分析,民间法可以通过与立法与司法互动规范化、以民间组织为载体实现规则再生成和激发社会参与者主体自觉与治理能力三个途径介入社会治理。

  • 标签: 民间法 社会治理 多元规范
  • 简介:制定1979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文革"后恢复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措施。彭真直接领导了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草案和说明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检察权的范围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等重大事项,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1979年民检察院组织法实际是1982年宪法确立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新时期我国检察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源泉。

  • 标签: 草案和说明 性质和任务 领导体制 检察职权范围
  • 简介:1978年以后,我国为了迅速重建市场财产体系,只能依靠人为理性的快速建构,历史地选择了物权/债权的二元区分财产权结构。总体来看,这一结构既有历史前见提供的路径依赖,又符合日常经验的常识认知,也能满足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需要以及现代交易的正当保护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经验以及逻辑的自洽性,从整体结构上应予保存。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带来的复杂交往互动,这一典范式结构也从产生、变化阶段走向质疑阶段,受到了不绝的批评,基于其内在理论冲突、外生“中间权利”现象以及逻辑推演规则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必须对现有物权/债权的僵硬区分标准予以改造。为此,有必要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以“义务的知晓”作为物权逻辑链的新支撑,通过三个层次的默示外观反向推理方法重新建立物权的判断标准。同时,可借以实现私人意思判断坐标的转换,以权利人本人的意思与权利相对的意思相互制约、互动并行。

  • 标签: 物权 债权 对世性 义务人的知晓 默示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