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今年1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使用并多处提到'政法改革'范畴。从司法改革到政法改革,是法治领域改革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法治领域改革迈入新阶段。政法改革是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变革。
简介:固守法人概念、变革法人分类模式是我国《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重要特点。其中,固守法人概念既是历史传承使然,亦是建立完整法人制度逻辑起点的需要。它蕴含的法律方法论的综合,是变革法人分类模式合理性分析的工具。《民法总则》采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模式,具有完整的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思维过程,传承了《民法通则》分类方法的基本思路,集合了30年来我国法人理论、立法和司法融会贯通的法律成果;而特别法人的一般性规定则是巧妙和睿智的安排。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方式蕴含在《民法总则》的条款里,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民法总则》的法人分类模式是当下之最佳选择,其发展演变的趋势是更新涵义的社团与财团分类模式的采用。
简介:―、综述与缘起清末以降直至民国是一段由“旧”转“新”的历史时期。“预备立宪”与“地方自治”引发了晚清政府至北洋政府时期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体制与结构的巨大转变,也改变了“清代立国以来二百五十多年形成的固有行文秩序”。[1]与政治体制变革相伴而生的是传统公文制度向现代公文制度的转型。公文制度变革的背后暗含着新政体下的政权结构与行政效率试图寻求稳定发展的一种调适过程。后发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似乎需要出现强有力的国家政权来推动。这一强政权的推动不仅表现为现代国家建立后,政权机构的设置、公务人员的选任、国家权威的下渗,还表现为现代公文制度的革新。公文革新,既是与传统中国旧式公文的告别,试图用新的公文程式宣告君权的没落与民权的建立;同时,也是国家权威借助公文这一载体,自上而下地使地方各级政权意识到国家政权的存在与行为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简介: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就是临时措施,但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的执行力在实践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