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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土地绝对面积一直在增长。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土地利用则为城镇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承载空间,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形成了城镇土地利用。城镇土地综合利用关键即如何通过建立一系列法律保障体系确保人们在国家宏观指引下,遵守土地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以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城市土地效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文章对中国现有土地制度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相关研究不足,根据现有的理论分析,进而结合发达国家相关经验,针对城市土地利用法律规制相应对策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目的是使人们普遍遵守符合社会整体利益需要城市土地利用规制制度,实现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法制化、市场化及正规化。

  • 标签: 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法律保障
  • 简介:一、作为过程司法改革"作为过程司法改革"中"过程"是本体意义上,对过程本体意义强调与过程哲学对世界解释相关。在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和黑格尔绝对观念自我发展及其外化表述中,在马克思"人们存在就是他们现实生活过程"和恩格斯"世界是过程集合体"论断里,都表达了世界是发展过程思想。而20世纪中叶,在由怀特海创立过程哲学中,过程则被系统地赋予了本体意义。

  • 标签: 过程哲学 人们的存在 本体意义 正当化 现实实有 现实生活
  • 简介:共犯关系脱离,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共犯人从共犯关系中退出,其他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并达到未遂或既遂犯罪形态。共犯关系脱离是有关犯罪结果归属问题,而共犯中止是事关已成立未遂犯可罚性问题。前者属于共犯论特有的问题,后者与其说是共犯论问题,不如说是未遂犯论问题。尽管两者存在部分重合,共犯关系脱离有可能适用共犯中止规定,但两者本质却不同。

  • 标签: 共犯关系脱离 共犯中止 认可 解消
  • 简介:从国内法角度,强制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而从国际私法角度,这些强制规则必须被适用而不管根据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为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强制规则作出了规定,但如何认定法律条文中强制规则仍是一个难题。强制规则可以从法律条文本身规定以及条文背后隐含政策和目的加以识别,而只有那些旨在保护一国重要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强制规则才能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得到直接适用,而这一点往往为我国司法实践所忽略。

  • 标签: 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适用服务 强制规则 识别
  • 简介:随着多哈发展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呈现出新趋势,区域化、拓展化和差异化现象在国际经贸规则发展中愈发凸显。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动向已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对外交往策略选择。基于此,我国需要形成清晰系统对外经贸战略思路和立场:以发展中国家利益为立足点,积极捍卫多边经贸体制既有成果,并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地缘优势区域贸易安排,以制度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 标签: 国际经贸规则 区域化 拓展化 差异化 中国立场
  • 简介:作为中国特殊历史产物劳动教养制度,长久以来在对象范围、审批程序、期限和管理方式等存在比较明显制度性缺陷,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决定同时,意味着我国劳动教养时代正式终结。但是对于劳动教养后续讨论并未终止,如何更好保护人权、健全法治,完善刑罚与治安处罚之间空白地带,就需要进一步确立“违法行为矫治”独立法律地位,明确违法行为矫治基本性质,制定一部违法行为矫治法,进而在整个社会治安制裁体系中,将违法行为矫治法与刑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协调设置,更好完善我国社会治安制裁体系,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 标签: 违法行为矫治 刑罚目的 刑法结构
  • 简介:“仁”是中国古代最重要观念。尽管关于甲骨文中有无“仁”字尚无定论,但是甲骨文已经有了“仁”字原形。从“夷俗仁”、“相人耦”风俗习惯入手,可以发现灸、爽、乘、化、尼、吊死个字形,分别是东夷民族二人相亲、抱哺其子、抵足而眠、靠背而卧、男女之爱、追孝父母诸风俗写照,它们共同成为酿造“仁”文化土壤。西周有“心”符之“德”源于并超越殷商无“心”符之“德”,其强调“环保小民”、“以民为鉴”,可能系受东夷“相人偶”精神影响。西周“德”字与战国时“恙”(仁古字)之间存在联系。“恙”最早拣于母亲对胎儿关心。从人从二“仁”字,最早见于西周晚期《夷伯夷蓝器铭》,比学术界公认首次见于战国时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仁”字,要早约五百余年。“仁”经过孔子加工上升为完整思想体系和推动中国古代社会从野蛮不断走向文明精神支柱。

  • 标签: 仁恙
  • 简介:通过对315起案件分析发现,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遇到主要问题不是要不要公开,而是应当怎样公开,其中最为关键是要明晰有关法律规则与涵义。更为重要是,应当在服务行政、给付行政理路上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问题 案例分析
  • 简介:反就业歧视抑或平等雇佣,不仅关涉基本人权保护,也关涉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和国家积极义务履行.机会平等是在实质平等不可能情况下必须保有的形式意义上底限平等.雇佣领域机会平等是排除不合理区别因素后“合理区别前提下平等”,其首要原则是“机会向具备岗位合理底限要求所有人充分开放”.在此前提下导入企业自由和社会经济进步价值,就形成机会平等前提下精英主义选择机制.精英主义选择机制正当性与合法性建立在“真实职业资格”基础之上,且有赖于条件平等支撑.条件平等意欲达致目标是国家通过对竞争条件及其形成因素积极调整最大限度地使人们能在实际选择中实现真正自由选择.

  • 标签: 企业雇佣 机会平等 精英选择 条件平等 自由选择
  • 简介:近年来,法官因言论不慎导致社会舆论热议事件时有发生。我国法官职业伦理规范是否已给法官设定了“慎言义务”?如何让法院和法官能够充分理解这种慎言义务和言论限制意义?如何处理法官慎言与“能动主义”、“司法为民”关系?本文针对法官慎言义务,考察了各主要国家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或行为规范,归纳了我国法官慎言义务主要内容和存在问题,分析了法官慎言义务理由,提出了法官慎言义务在实践中难点及解决思路,进而也讨论了法官慎言义务制度保障机制重点问题。

  • 标签: 法官 慎言义务 职业伦理
  • 简介:行为不同于举止,行为在语义上便是有意目的。规范只能通过行为而得到遵守,却不一定需要由行为来违反。结果不法和未遂不法属于归属对象,而将结果不法认定为可罚、有责义务违反而加以责难,则涉及归属标准。对可罚错误举止负责性,称为罪责。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前者目的是保护法益,后者目的在于维护举止规范效力。刑罚是对违反规范交谈性回应,它表明规范应不受侵犯地继续有效。当事人具备相应行为能力(身体和认识能力)却未实施其若具有避免构成要件实现意图时所应为行为时,则成互义务违反;而犯罪人未在行为层面上形成自己原本能够形成和落实避免构成要件意图,则应受责难。与此对应,归属两个基本条件是行为能力和动机能力。犯罪意味着犯罪人有相应能力却没有合乎规范地行为,亦即违反义务且有责地未以其行为遵守某一规范,这不同于传统上那种认为犯罪是犯罪人违法且有责地行为见解。

  • 标签: 举止 行为 规范 交谈 归属
  • 简介:本文采用社会几何学研究视角,提出一个理解法律系统之整体形态社会学理论分析框架,并由此将当代中国法律系统基本社会形态概括为十六个字:内圆外方、三位一体、二元对立、法政合一。其中“内圆外方”是中国法律系统社会结构,“三位一体”是其运作方式,“二元对立”是其价值观冲突,“法政合一”是其文化核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充分认识到法律系统内部种种矛盾与冲突不可调和性,并试图用一种社会互动而非社会整合眼光来审视其基本形态与变化过程。本文既是对当代中国法律系统整体形态一次社会学分析,又是法律社会学理论创新一次尝试,为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法律职业、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在理论层面彼此对话和整合可能性。

  • 标签: 中国法律 法律系统 社会形态 社会几何学
  • 简介:故意在犯罪构造体系中地位变化,与不法论上主客观之争相关。当故意作为罪责要素时,对应是客观不法论;当故意成为构成要件要素时,则表征着主观不法论兴起。客观归责理论出现,为客观不法论复兴提供了契机,但它并未触动主观不法论核心范围。目的主义代表主观不法论与客观归责理论代表客观不法论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有必要摆脱概念式思维,从类型思维角度对刑法中不法论展开解读。目的主义与客观归责理论各自跟意志归责与规范归责相呼应;故意作为犯属于主观不法类型,过失犯与不作为犯则应归入客观不法类型。刑法中不法论类型化发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体系日益趋向以一般预防为主导结果。梳理与考察不法论发展走向,对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 标签: 客观不法 主观不法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客观归责 违法性
  • 简介:风险社会中,风险规制成为政府重要任务之一,行政裁量权由此进一步扩张。对美国货运协会案思考可揭示,美国公法上通过司法审查规范行政裁量权两种传统进路,即“审查授权可理解性”与“审查裁量合理性”,在功能上可以相互替代,同时也并未排除他种可能;而这些可替代方案有效性,从根本上取决于对复杂的当代风险规制活动是否具有符合实际理解。

  • 标签: 美国货运协会案 风险规制 司法审查 行政裁量
  • 简介:“初步反对意见”是国际司法实践中主要用来质疑国际法庭管辖权权利,在中菲南海争端强制仲裁案程序规则中亦对其作出了具体规定。由于受理本案是非常设机构,就本案制定程序规则较之以前同类规则有不少变化。我国作为本案被告方应深入研究该程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加以运用。

  • 标签: 菲律宾诉中国 南海争端 管辖权异议 初步反对的权利
  • 简介:当代西方协商民主制度难题是如何解决“协商”与“决策”二元分离问题.罗尔斯主张协商民主只适用于“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等政治问题;而菲什金则将民主协商排除在代议制之外,推崇公民微型协商小组.哈贝马斯针对上述“单轨”协商民主及其二元分离问题,提出了正式公共领域与非正式公共领域“双轨”理论,并通过公民与政府间“交往之流”促使二者融合;博曼二元民主强调执法与公民协商以勾连立法、执法与公民之间协商;科恩则主张通过政党上传下达桥梁作用,促成二者合一.罗尔斯“公共理性”意味着在公共协商过程中只存在着一个主导着整个协商过程及其结果单一理性;而多元理性论者古特曼等则认为:单一理性论者忽视了社会现实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等,因此主张“互惠原则”和“共融政治”.价值预设性协商民主强调价值、规范和程序先定性,不免有强奸民意之嫌;价值待定性协商民主则力主:宪法只是一个对未来行动一般承诺,具有持续性、对话性和再磋商性等.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核心、以程序法治为主导、以宪法统治为保障民主政治体制,当为可取.

  • 标签: 协商民主 理论类型 基本功能
  • 简介:对于本次司法改革,我讲自己几点认识。第一,对本轮司法改革态度问题。我认为,尽管存在这样那样问题,我们依然应该拿出更大努力去支持本轮司法改革。中央这次提出司法改革方案大大超出了学界预期,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是应该对之大力支持。在司法改革问题上,学界是有共识,党中央也有共识。当然,完全共识可能还没有形成,但目前司法改革环境和氛围已经良好,因此,我们应该从各个方面积极努力支持司法改革,把握住这次机遇。

  • 标签: 地方党委政府 改革方案 顶层设计 法官独立 人民法院组织法 权力运行机制
  • 简介:一、问题提出“法系”概念最早是由谁提出来?这个问题其实存在歧义,一种理解可能会试图去爬梳中西法律家著作和学说,以期得出谁最先提出“法系”这个概念或者理论;而另一种理解则会指向于“法系”汉字最早提出者,使问题得到圆满回答。当然,由于世界上文化差异,法律也是文化一种,不同文化孕育下法律交流,对于概念和术语翻译不可能做到切合原意,所以也会出现同一个汉字对应不同外文释义,这就会造成不同学者对于这个问题不同认定,笔者将会对这一现象中两种理解或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下文将从“法系”理论学术史反思,试图论证穗积陈重最先提出“法系”理论。

  • 标签: 法系 跨语际 法律家 概念 文化 学术史
  • 简介:检察建议具有法律地位从属性、功能定位服务性、法律效力不确定性三大特征。检察建议动态功能是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实现,静态功能是牵引行政自我规制内在动力,其功能定位也排斥强制力。检察建议立法前瞻性、功能有限性、适用限制性及其落脚点在于自身可行性而非强制性,要求检察建议适用回归谦抑性。若赋予强制力使之成为“硬法”,检察建议将违反内在属性,恐怕难以实现其作为“建议”这一特殊监督方式优越性。

  • 标签: 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书 法律监督 谦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