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保障中医事业发展,发挥中医在社会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据我国传统医药学理论、技术、方法开展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教育、科技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中医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医事业,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依靠中医药人员,吸收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继承发扬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实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的政策,将中医事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农村中医工作的扶持与指导制度,向农村推广简便实用的中医新技术、新疗法。第五条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中医工作。主要职责是:
简介: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是由原省地质矿产厅和省土地局两个省直一级单位在机构改革中组建成立的,根据自身法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国土资源部的三定方案,设立了政策法规处,此时,已经年近50且在其他处室任职多年的徐世和同志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走马上任。自担任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以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处里的全体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干中学、学中钻、钻中熟、熟中专,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从事法规工作的同志一道,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组织和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他牵头的政策法规处被省普法、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他所在的省厅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三五’普法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