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澳大利亚政府有三级制度-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每级政府有自己的责任和筹集资金的方法。联邦政府的责任是着重国家的事务。如国防、移民、贸易和社会保障。联邦政府通过国家税务局征收大部分税款。这些税款包括:所得税、营业税、附加福利税、资本收益税。州政府提供日常服务。如供水、供电、医疗和治安。州政府通过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印花税等等集资金。地方政府负责向城市和地方社区提供市政服务。地方政府通过征收市政管理费和土地税来筹集资金。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用于福利、医疗服务、学校、道路、图书馆、艺术馆、运动场和国家公园。一、纳税人要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始于每年7月1日,止于下年6月30日。多数纳税人需要提交报
简介:澳大利亚的政治体系采取议会体制,政治体制决定其审计体制具有典型的西方模式,澳大利亚审计是唯一处于亚太地区的西方审计。澳大利亚于1901年颁布了第一部《审计法》,建立了审计署,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各州都是独立的,国家审计署与各州审计署没有隶属关系,对州审计署只能进行协调并要求配合,不能进行指示,但对联邦政府拨给州政府的资金,在州审计署审计后有权进行检查。国家审计署是隶属于立法部门的一个机构,审计长的任命、审计任务的确定、审计报告的审阅均由议会决定,审计长直接对议会负责,不得随意辞退。国家审计署的组织机构非常简单,只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办公室和绩效审计办公室,两个办公室都有环境保护审计任务。
简介:澳大利亚政府预算与会计改革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改革过程体现了顺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并将这种变化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监督等具体管理流程的特点,改革内容强调健全的法律保障、制度协调和机制优化,为公共财政管理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政府预算与会计信息。综合阐述澳大利亚政府预算与会计改革在搭建立法框架、协调优化制度、完善报告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分析其改革的制度和技术特点、核心内容及对公共治理的影响。结合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整体规划及所处环境,提出澳大利亚经验做法对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健全财政法律体系;实现政府预算、会计与审计"三轮联动"协同发展;提升政府预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质量及有效衔接;促进政府会计准则与政府财政统计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