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正处在深刻变革的时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总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抓住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商务发展道路。在商务实践中丰富和发展这条道路,要突出把握好以下方面:
简介:到二О二О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简介: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现已初步形成,但国家层面立法至今依然缺位,过于偏重地方性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内制度创新与日常管理的办事效率,自贸区管委会授权立法与管理权限较为有限影响到其作为自贸区"一线"管理者参与区内立法与运营管理的积极性,自贸区自由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特性受到羁绊,区内市场活力无法得到充分释放发挥。应当借鉴域外先进自贸区历史经验,遵循"法治先行"原则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层面《中国自贸区法》引领指导中国自贸区整体建设,适当减少自贸区所在地政府对区内事务的过度干预,合理限定自贸区地方性立法权限范畴,授权自贸区管委会更多权能,激发自贸区管委会与区内市场主体参与自贸区立法与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自贸区法律制度与管理模式需要逐步由三层级过渡升级为双层级,从而适应自贸区制度创新与经贸自由的功能作用并符合其自由开放的内在属性,推进中国自贸区战略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简介:法律服务业是一项特殊的服务行业,具有深刻的主权性、政治性、社会性、专业性和区域性,所以世界各国无不以自主开放和对等开放为原则,审慎稳妥地开放自己的法律服务市场。通过综合考察和对比可以发现,近年来国内外围绕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准入和如何监管对外开放产生的争议和批评,实际上反映了一种话语权和知识上的霸权主义,因为中国在法律服务市场开放方面已经较为全面地实现了入世承诺。况且,外国律师业在华的布局多为一种经济理性选择和战略选择。在中国法律服务业尚不够完善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应坚持自主、对等的开放原则,稳步有序地推进法律服务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