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切稽查组织形式、实施方式和工作力度,都应按照征管改革运行的总体要求,在稽查模式的选择上,从有利于对纳税人和税源的管理、有利于稽查形成合力的角度出发,使稽查管理与征收管理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密切配合,从而防止工作脱节,工作扯皮和工作漏洞,由于各县(区、市)级税务局及其在经济区域税务所处地完成税收任务的核心地位,从层次上看是两级执法主体,一级征管机构理应建立一级稽查组织形式。我们把一级机械相应建立一级稽查组织的管理模式简称为“二级稽查”管理模式。具体地,这种模式分两个层次,即在县局建稽查局、在征收单位设稽查组,使征管部门兼有征管,监督职能,稽查部门以监督职能为主,兼有收入任务职能。稽查局按二级局设置,依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设综合选案股、审理股、执行股和直属稽查队。
简介:财务二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赋予院(系)一定职责,根据职责需要下放部分财权,使院(系)在学校宏观指导下拥有一定权力,对学校分配的各项经费和自主创收收入进行使用、调整和核算。财务二级管理模式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权力下放、重心下移的方式,明确院(系)的责、权、利关系,相比过去的财务一级管理模式更能发挥院(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高职院校在实施财务二级管理中存在运行机制不顺畅、配备人员不合理、执行内控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高职院校可以从完善财务二级管理运行机制、合理配备财务二级管理人员、加强财务内控建设和构建财务数据信息平台4个方面进行财务二级管理优化。
简介:自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这一新型的养老方式开始逐渐从理论走向了现实.但对这一养老模式下的税收问题却少有学者进行系统研究.本文从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法律本质的分析出发,提出其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税制下应如何对这种新型养老模式进行征税做了系统分析,最后还对如何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