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法公法化是当代社会的一个客观事实,其主要表征为:商法中掺入了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从而使商法自身具有了某些公法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体系中,毋庸讳言,民商事法律仍应居于主导和中心的位置,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仍然是平等主体间的自由竞争经济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商法和经济行政法是二种性质不同的部门法,前者归属私法体系,后者归属公法体系.商法公法化并不意味着"商法已经属于公法",而只是在商事法律、法规中掺入一些公法规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一定程度的干预.但商法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法范畴,受私法原则和精神所支配.
简介:一、效率管理的基础性作用首先,效率是高校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效率贯穿于高校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渗透在高校教育活动的每个环节中。效率的基础性作用主要表现在:(1)它是保证高校教育工作不断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提高效率是促进高校稳步发展的重要途径。因为提高了效率就意味着降低费用,就意味着节约了教育活动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减少了教育资源占用量。(2)效率是增强高校办学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提高效率是降低成本、提高办学市场占有率的重要前提。(3)效率是高校兴衰的重要前提,科学决策、提高办学效率、改善高校管理,是高校赢得市场的关键。由此可见,效率是反映管理状况和办学状况的一个重要综合指标,是关系到高校发展的重要问题。抓好效率管理,可以促进办学质量提高、成本降低,促进管理和基础工作改善,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