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新技术为提高我国法律教育质量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了发展机遇。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带动了高校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也让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式更加丰富多彩。信息化与法学教学的融合,是对传统高校法学教学模式的新挑战。在变革的背景下,要实现法学教育信息化与社会实践的有机衔接。文章结合高校法学教学信息化现状,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旨在提高我国法学教师师资队伍信息化水平,加快我国法学教育信息化进程。本文从高校法学教学模式分析入手,探讨了高校法学教学模式以及网络信息化发展对法学教学的影响,最后提出了高校法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方向。
简介:摘要: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匿名化是维持个人隐私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经济利益之间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信息匿名化综合了技术与法律,作为一种数据处理技术及处理行为对传统规制体系提出了挑战。欧盟已经形成以多元主义为核心的个人数据匿名化规制治理,在规制规则、规制机构、规制标准、规制手段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当前我国个人信息匿名化规制治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国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个人信息匿名化制度。通过设置个人信息匿名化专责机构,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技术标准,完善个人信息匿名化认证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规制手段,实现良善治理,同时强化私人部门、行业协会的自我规制。
简介:摘要: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匿名化是维持个人隐私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经济利益之间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信息匿名化综合了技术与法律,作为一种数据处理技术及处理行为对传统规制体系提出了挑战。欧盟已经形成以多元主义为核心的个人数据匿名化规制治理,在规制规则、规制机构、规制标准、规制手段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当前我国个人信息匿名化规制治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国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个人信息匿名化制度。通过设置个人信息匿名化专责机构,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技术标准,完善个人信息匿名化认证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规制手段,实现良善治理,同时强化私人部门、行业协会的自我规制。
简介:摘要: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强全民的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就要从学生时代做起,同时也是人民交给教育工作者的一项艰巨的任务。职业院校以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为导向开展教学活动,而法律课程作为职业院校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对提高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法律课程的开展也是学生懂法守法的必要环节。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许多高职学校不能认识到法律课程的重要性,过于重视对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从而很大程度上压缩了法律课程的课时,使得该课程的象征意义往往大于现实意义,学校也并没有将法律对于学生的实用性进行过多考虑,教师往往以理论知识的灌输为主要教学方法而忽视了实践运用的作用,导致许多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不高。因此针对上述情况,高职院校要结合社会发展对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人才的迫切需求,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法律观念为目的,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结合网络灵活性、新颖性、资源丰富性的特点同教师理论知识传授相结合,实现法律课程教学的多元化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