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通过特定个案的分析来探讨句法构造过程中原则和规则、规则和例外、理论和事实之间的关系等相关理论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学界对动结式“追累”的语义理解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指出“追累”如果出现“张三追李四,张三累了”这种释义则是动结式论元结构的整合原则及其规则所不允许的,并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证:如果认同这种释义的存在,则至多只能将它看作句法规则的特例而不能视为通例,因而对它所提出的各种句法规则都是特设的,而特设性规则是不能经受数据完备性和可靠性检验的。句法构造是在原则支配下的系统而精细的规则化过程,规则系统中的例外应该是极为有限而又可以通过附加某个条件得到解释的。文章还借此探讨对句子理解的语感差异问题,认为输出型语感比输入型语感在建立规则时有更高的参考价值。
简介:<正>为了强调句子某一部分语意,或造成某种语气,他所要抒发的某种情感的表达效果得到增强,而借助提顿的方式来实现。这种用提顿来强调语意、体现感情色彩的修辞方式,就叫提顿式。一、主一谓式中间的提顿主语在前,谓语在后,是主谓句的一般语序。这种句子,在一般情况下,主谓之间是不提顿的,只是为了表情达意的特殊需要,才提顿,例如:①他,在这个世界上只活了二十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也还不到两个年头;可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他活得多么纯洁,多么高尚,多么光彩啊!他的生命是多么有价值有意义啊!他正是毛主席所说的那种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