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音乐的文化功能(这是确定音乐的文化属性的最重要因素)的认识在历史上的不确定性,是导致大陆电视音乐传播出现价值观偏颇和行为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在对音乐概念的证伪过程中,得出如下一些认识:首先,音乐并不是一种传讹已久的“听觉艺术”,而是从其诞生之日直到今天,它在多数情况下是视、听觉综合感知的,而其中的视觉信息对于音乐的表现与感知也是必要的。其次,音乐也不是某些人断言的“世界语言”,而是其“所指”由特定文化传统所规定的、类似语言体系中的“语种”或“方言”之类的特殊声音符号体系。第三,不同文化传统对“音乐”这类现象有着不同的类概念,而且他们对这些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也由于其特殊文化传统的规定而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这些差异暗含着不同文化对于“音乐”这一事象进行认知和评价的不同本体观、功能观与价值观。第四,音乐的功用远不止于“审美”和“娱乐”,而首先是一种集中指向人类生存目的的多功能文化工具。第五,底层民众才是人类音乐文化的主要创造者。职业作曲家群体的出现,虽然部分替代了民众对音乐文化的集体创造,但作曲家的创造“蓝本”大多仍来自民间音乐这个积淀丰厚的资源,因此他们的创造带有浓郁的“改编”性质。第六,不同文化传统中的音乐,没有价值上的可比性。当代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西方音乐中心”的价值观及其实践(包括在电视传播中的实践),正在极大地损害着中国数千年历史中积淀下来的、深厚而宝贵的传统音乐资源,从而也损害着中国音乐与世界音乐风格多元化健康发展的前景。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相对主义的音乐价值观正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
简介:粤剧音乐中的“线”,是一个含有多义性的传统术语,沿用至今。我院陆仲任教授在《广东音乐音阶调式探讨》及《广东音乐旋法探讨》(见《学报》总第一期及二、四期)、黄锦培教授在《论“粤乐”乙凡线表现的音乐形象》(《学报》总第十一期)以及美国匹兹堡大学荣鸿曾教授的《论粤剧板腔的同一性结构成份》(《民族民间音乐研究》1983年第二期)中都有所论及。陆、荣两教授更多的是与西洋音乐理论作对比来谈,黄教授又更从“粤乐”的“线”的固有含义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这些文章,对我们全面探讨“线”的含义,都很有帮助。我想,彻底弄清了“线”的含义,对探索粤剧音乐(也包括广东音乐)的特点及其发展,也许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