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及时、准确地确定企业当事人资格,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前提.但由于现行劳动法规对此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劳动仲裁工作实践中仲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至今仍被种种不同的选择标准所困扰,致使一些争议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受理和调处.其中比较常见的选择标准一是以法人资格为标准,即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才可以充当企业当事人;二是以招工权为标准,即由具有招工权和人事管理权的企业主管部门来充当企业当事人.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我国传统的劳动法研究与教学不无关系.本文拟对此作一粗浅分析.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用人机制不灵活、结构不合理、人才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等弊端,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使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开始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化,改革遭遇的问题和困难也更加复杂,触及到深层次的矛盾,涉及人事法制建设、人事改革项目的系列配套、人事监管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探索新的改革方向和措施。本文在对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探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来来发展方向,进而提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