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行为执行可以分为可替代行为和不可替代行为。民事诉讼法第252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此类为可替代行为,可由法院或他人代履行,甚至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代履行人选,被执行人承担费用。不可替代行为则如腾退房屋、赔礼道歉、探望权行使、排除妨害等,该类行为与被执行人的人身依附紧密相关,以该类行为为执行标的的案件自动履行率低、时间跨度长,是一个执行难点,需要研究化解。
简介:摘要:在中国金融市场环境日益复杂,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背景下,金融认知对于社会个体的金融行为和决策,对于社会家庭的金融消费和资产配置的作用均日益显著,本文对金融认知和个体及其家庭的金融行为之间关系进行分析,期望通过对普惠金融提高社会金融福利的思考具有现实意义。
简介:摘要:从预防储备动机和资本套利动机两个方面阐释了金融化行为影响实体企业创新质量的内在机理,并探讨了融资约束影响金融化行为对企业创新质量的调节作用。选择2007—2019年我国沪深上市制造业企业数据,实证检验了实体企业金融化行为与创新质量之间的关系,并考察了不同融资约束情景条件下实体企业金融化动机差异及其可能存在的调节机制。研究表明:企业配置金融资产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导致企业创新质量下降0.4967%,即实体企业配置金融资产行为并不必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企业创新投入并最终降低实体企业创新质量;从不同动机的分类回归结果看,实体企业出于预防储备动机抑或资本套利动机配置金融资产对创新质量的边际效应呈现出显著差异;此外,金融化行为对实体企业创新质量的抑制效应会随着企业融资约束程度下降而减弱。
简介:摘要:财务舞弊行为的产生是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关系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复杂过程,其作用过程可以通过博弈论进行剖析,通过研究三者之间的博弈过程,可以更好地剖析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为降低财务舞弊现象提出一些建议。本文从博弈论视角出发,分析上市公司存在的舞弊问题,对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三方的行为用数学公式进行衡量,并通过建立两个博弈模型,分析上市公司与另外两方间的博弈,构建不同博弈模型,并对最优解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降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