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和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无论在规约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是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显露出很多不足,《行政复议法》对此作了一些重大修正和发展。为使各部门尤其是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复议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习、了解《行政复议法》较之《条件》有何继承和重大发展乃是当务之急。本文欲浅粗陋认识。
简介:在《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中,一体化地设计行政复议体制并不可行,而对行政复议特别程序的探讨有助于凝聚改革共识,并回应转型期对行政争议化解制度进行精细化设计的现实需求。面对我国行政复议特别程序的现实困局,应当充分认识这一程序在提升行政复议程序规则体系的科学性、保障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良性竞争关系等方面的功能。完善行政复议特别程序,首先须丰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进而在行政专门知识要求较高的知识产权领域、内部行政行为领域、行政效率和政策考量优先的领域开展行政复议特别程序建设,通过专门、专业、公正、高效的行政复议,逐步吸引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