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创建生态文明,不仅需要关照自然的意识,而且需要注意人类在自然中的位置。这种要求,已在《周易》中有所蕴含。从整体主义看,《周易》通过卦爻变化来构造不同卦象,以期达到对于世界万物及其变化的整体构造,不仅承认世界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的价值和生存权利,而且自觉地把顺天的仁爱之性发扬光大,因此成就了一种广阔的生态伦理拓展;从多元主义看,《周易》是以对人生、社会以及自然的体悟来参透万物之状,强调的是如何思考作为主体的"人"的位置,以及如何理解"人"与其所处的"世界"的关系;从政治伦理看,《周易》通过对天地万物内在价值的肯定,示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主张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通过家庭、社会进一步将伦理原则扩展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无论是整体主义、多元主义视角还是政治伦理视角理解《周易》,贯穿其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线索是"生生之为易"。这一思想线索使从生态伦理向生态价值理论转换过成为可能,当然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阿伦特在其《人的境况》中将人的实践分为劳动、工作和行动三种类型。劳动和工作分别是与人的生物性和世界性相关联的境况,而行动则是与人的独创性与多样性境况相关联的。她将行动解释为一种特殊的、追求主体性自由的政治伦理,即体现在人的出生、创造和追求幸福的生命过程中的、主张各种权利的权利。行动理论中这种主体性自由能够克服人在劳动和工作境况中的生命贬值和工具化趋势,以人性尊严和主体性心境挑战各种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体制。行动中的主体性自由不同于随心所欲的擅断行为,它能以人类本性中的良知和宽恕来矫正行动本身的不可逆转性和不可预测性局限。人类行动作为追求自由的社会现象将遵循一种自觉与宽恕的原则,以便建构当今政治生活的道德生态。
简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