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音准和节奏问题在重奏中,演奏员对每一个乐音和音程都必须重新加以理解和深入体会,并听出它们在每个地方的表现作用。首先,在重奏中不能追求单一的乐律,作品旋律结构的调性特点乃是演奏音准的原则。同时它也规定了对乐律的选择。再就是必须研究一些完整的音乐段落,如某乐段、乐句等。在训练音准的过程中,演奏者必须随时倾听合作者们的演奏,努力倾听音乐的每一个进行,并使自己的音准适应合奏的总的音响。同时采取各种互相检查的形式,必须掌握所有重奏分谱的调性结构,必须听出自己的声部同其它声部之间的相互关系。演奏者必须用听觉在心里把所有备声部的声音综合起来,以便把它们作为整体来听。并根据主要声部来校正音准。任何一个和弦的音准都必须同它的乐句的主要因素的调性关系相适应。总的来说,重奏音准训练的全部过程都服从于音乐艺术表现原则。
简介:篆书中的“艹”部、“竹”部和“双手”部,书写规则都用六笔合成,而隶书只须三笔。这种六笔法是怎样变成三笔法的呢?根据过去文字演变的理论,在篆书中、“草篆”中找,都无法找到可以将两者衔接起来的依据。然而跨越东周时空,直入三代吉金,纵观殷墟龟甲,却可发现早期隶书中“艹”部、“竹”部的写法与甲骨文、西周金文的写法完全一致(图1,图2)。又如“兴”、“兵”、“戒”、“举”、“丞”、“共”之类文字的“双手”部,在东周篆书中找不到“隶变”的依据,在西周反而可见到许多写法与隶书完全吻合。西周《兴鼎》、《簋》、《戒鬲》铭文的“兴”、“兵”、“戒”的“双手”部,不仅“双手”合一,且弧势已逐渐变小(图3)。这类字例还可在西周几十种铜铭中找到,商金文中亦已有数例。可见“双手”部的三笔法不仅形成早,且字例很多,弧势已很小,这当然为“隶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问题是,为什么篆书体系继承六笔法,而隶书体系则继承三笔法?隶书时代与东周是连续的,为何笔法不能衔接?隶书时代与三代相隔甚久,为何笔法反而相遇?对此,我个人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篆隶分流早。分流从西周就已开始,所以篆、隶渐成两条脉络,两种书写模式。时间愈久,两者差异也愈大。故东周之后...
简介:潘喜良一九五七年生于辽宁省西丰县。先后就读于吉林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画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年连系贺友直连环画工作室。现任深圳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壁画研究所所长、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