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思一,引言。思维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由于人们对思维的要素、结构、运行机制不甚了解或认识不清,也没有搞清楚思维与心理和思想的关系,这就会给认识思维的本质与规律的研究带来难以跨越的障碍和麻烦。钱学森教授高瞻远瞩地提出了要建立思维科学大部门的理论研究大目标,为我们进行思维科学研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一重大课题就历史性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笔者经过长期的思考与探索,发现思维活动是一个完整、系统、有机联系的意识活动与行为活动综合运行的动态过程,涉及的要素和概念众多,需要整体研究,系统分析,分割排列,理清关系,科学阐述,才能获得清醒的认识。在这里我用一幅思维运行结构图来展现思维系统活动全貌,并力求做一个完整的解释。
简介:雷蒙·威廉斯、E.P.汤普森、理查德·霍加特等20世纪英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家重视工人阶级与大众文化经验,在"文化与社会"的经验视角上建构了"文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形态,在理论形式上则表征了一种理论与现实交互影响的经验性特性。"文化与社会"的传统、文化研究的经验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内涵分别构成了20世纪英国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经验性的文化、美学与理论的内容,在文化经验分析与理论研究的张力形式中充分体现了其理论价值和影响,对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理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