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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一直以来好像都占据着行政法学界“舆论的头条”,其重要性正如应松年教授在《行政行为法》中所说,“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最重要、最复杂、最富实践意义、最有中国特色,又是研究最为薄弱的一环。”但是,对于行政不作作为程度的研究少之又少,多数学者都避而不谈。所以,研究行政不作作为的程度,对于更好地界定行政不作与行政作为的概念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查实行政实践中看似作为实质并未突破不作范畴的违法犯罪,也有利于正确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实践。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作为因素 研究意义
  • 简介:对送“不作”锦旗事件的处理,表面上看是工作方法问题,实质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近日,四川一村民因给镇党委政府、县环保局送“不作”锦旗,被当地警方以违反游行示威法及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此举,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据报道,村民所在的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污染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养殖户在村里外包养鱼的百顷水库中,经常倒入鸡、鸭等粪便,导致水库周围臭气熏天,村里的井水也被检测出大肠杆菌超标。村民意见很大,多次向有关部

  • 标签: 不作为锦旗 应该反思 面对不作为
  • 简介:最新的消息显示,国家食药总局打算关停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由制药企业自建追溯系统。一旦执行,不仅十年来一波三折的中国药监码的命运愈加坎坷,而且对中国数千家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来讲,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 标签: 不作为 药品生产 制药企业 销售企业 中国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出现了“不作”问题。为了避免党员领导干部“不作”演变为新的腐败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的关键时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党员领导干部“不作”的具体表现,以便为解决其不想作为、不会作为、不能作为等问题提供有益思路。

  • 标签: 党员领导干部 不作为 具体表现
  • 简介:行为人以不作参与他人的法益侵害行为,是否成立共同犯罪;若能成立共同犯罪,是成立不作的共同正犯还是不作的帮助犯,均存在争议。相对而言,重要作用理论和因果过程支配理论具有妥当性。关于行为人以不作参与他人的作为犯的性质,主要涉及在什么范围内承认犯罪阻止义务,以及在负有犯罪阻止义务者能够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时,是成立共同正犯、同时正犯还是帮助犯。应当认为,在不作者与作为者存在共谋的场合,可以成立共同正犯;不存在共谋的,如果否认义务犯理论,应当根据是否存在事实支配关系或者行为人对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的作用力的大小,分别成立不作的共同正犯和帮助犯。在行为人以不作参与他人的不作犯的场合,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成立不作的共同正犯或者同时正犯。

  • 标签: 不作为 参与 法益侵害 不作为的共同正犯 不作为的帮助犯
  • 简介: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石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因不满领导机关治污不力,而给镇党委政府、县环保局送“不作”锦旗,结果被警方刑事拘留。诸多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笔者认为群众给党政机关送“不作”锦旗并不违法,应当视为群众监督党政机关的一种方式。

  • 标签: 不作为 监督方式 锦旗 党政机关 群众监督 领导机关
  • 简介:界定刑法上的行为时应当坚持规范行为论,在此之下区分作为不作应采用形式的规范区分,即违反禁止规范的是作为,违反命令规范的是不作,风险关系理论的实质区分并无必要。在作为不作的竞合上,规范区分认为行为观察视角转变的竞合、"双重行为"竞合等问题是与常态思维混淆制造的伪困境,并主张持有是违反了禁止规范的作为行为。

  • 标签: 作为 不作为 规范行为论 规范区分 竞合
  • 简介:过失犯的本质是注意义务违反,是指结果回避义务没有履行的法期待的落空。积极侵害法益行为的作为背后是对规范义务不作,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既可以解释为作为,也可以解释为不作的竞合时,立足于行为无价值,应当优先解释为不作。法期待的是国民积极履行义务,在过失犯中引入不作犯的假定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有利于限制处罚范围,引导一般预防和确保权责明确,实现过失犯从事实到规范的方法论和知识学转型。

  • 标签: 过失犯 实行行为 不作为犯 行为无价值
  • 简介: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宋·朱熹《活水亭观书有感二首·其一》如果说不作犯是刑法理论中的一座冰山,那么真正的不作犯只是冰山的一角。19世纪末,卢登(Luden)首次区分了真正的不作犯与不真正的不作犯。可时至今日,不真正不作犯的事物本质(NaturderSache)仍然晦暗不明。回归思考的原点,不真正不作犯真的是'不作犯'吗?其'不真正性'又在何处?[1]作为一门以

  • 标签: 不作为犯 归责罪刑 本质归责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在不真正不作犯的场合,为了保护法益,对于国民的自由和权利施加更多的限制,对处罚哪些不作必须进行慎重的检讨,严格限制其处罚范围。[1]就不真正不作犯的作为义务来源而言,最有争议的是先前行为。[2]先前行为,又称危险前行为、先行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导致某种法益具有遭受侵害的危险,行为人有义务采取积极行动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3]最早将先前行为视

  • 标签: 义务来源 否定说 来源否定
  • 简介:孔夫子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夫子所开创的儒家学派,与先王时代的礼乐文明是一脉相承的。作为创始人的孔子,虽整理了《诗》、《书》,赞《周易》,定了《礼》、《乐》,却无自己的原创著作。本文通过对孔子言行、操守的研究,分析孔子“信而好古”的行为和“述而不作”的原因。

  • 标签: 不作 好古 礼乐
  • 简介:服务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其履行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信息弱者、突出服务的"定制"个性,必要的通知、协助义务是服务合同目的的要求。服务合同履行具有过程性和双向性。服务瑕疵的认定应当从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两方面入手,具体表现为合同义务群的履行情况。在约定优先的前提下,以合同过程为线索,构建以先合同义务、过程义务和结果义务为框架的服务合同义务群体系。过程义务具有一般性、必要性,结果义务具有特殊性、选择性。

  • 标签: 服务合同 继续性合同 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瑕疵 过程义务 结果义务
  • 简介: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对法权义务和德性义务做了明确划分:法权义务是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德性义务是不可以外在立法或外在强制的义务,而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强制的义务。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一种把法权义务本身当作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康德有时称之为"伦理义务"。但中义的伦理义务同时包含了这种居间的伦理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广义的伦理义务甚至包括了作为间接伦理义务的法权义务。对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自我完善)和对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他人幸福)属于德性义务(本真的);对他人的完全的义务(不得害人)属于法权义务(本真的);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不得自杀)难以简单归类:作为与意志规定的目的或质料无关、只涉及纯粹形式的义务属于法权义务,但作为一种自我强制的义务又属于德性义务,它似乎既属于又不属于法权义务,既属于又不属于德性义务,但康德最终还是把它放在德性论中阐释。在本真的法权义务和本真的德性义务之间,有两种义务难以简单归类:一是把外在的法权义务变成内在动机的"有德性的行为",二是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

  • 标签: 法权义务 德性义务 伦理义务 《道德形而上学》
  • 简介:厄尔尼诺造成了上海史上最长的春天记录,气温虽已明显向上攀升,但夏天的步伐似乎还很缓慢。自2013年起,每逢儿童节,都会发行动画题材邮票及小本票,坊间流出的讨论稿中,6月1日拟发行《动画——哪吒闹海》,然而正式发行计划落空,取而代之为了配合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园,6月16日增发《上海迪士尼》邮票和小全张。

  • 标签: 上海迪士尼 小本票 小全张 发行计划 上海史 高开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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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治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与初步义务;政治义务也是一种具有特殊性、普遍性、广泛适用性和有限性的道德要求;政治义务问题是一组相互关联的问题;认为政治义务是伪问题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 标签: 政治义务 道德义务 初步义务 政治义务问题
  • 简介:有天晚上,在北师大东门一家省名豪迈的半地下破旧书店里,我于昏暗的灯光下翻开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学》《动物学四篇》,心里为之一震。一个伟大的人类灵魂在两干多年前,思考世界、思考宇宙、思考人生之外,对与人非亲非故的“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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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校长是学校的“一把手”,只有让学校中的每只“手”都协调地动起来,才能在学校里画出更美的蓝图。第一,放开“副手”,对待副校长、主任要放心、放权、依靠、揽过。

  • 标签: “手” “一把手” 副校长 学校
  • 简介:真实义务是当事人对法院及相对方应负的诉讼法上之义务,亦是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其在防止当事人虚假或不实陈述、禁止当事人以不当的方法获取非正当利益及滥诉、促进诉讼及协力法官发现真实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真实义务虽已初具其制度外形,但尚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规则体系及配套制度。确立辩论主义,构建其规则体系,规范阐明义务的运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是真实义务有效开展的必由之路。

  • 标签: 真实义务 辩论主义 民事诉讼目的 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