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对于不作为参与主要存在两种思考路径:一是以义务犯理论为中心的路径,一是以法益侵害为中心的支配犯的路径。义务犯理论的解决路径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契合。在支配犯框架下思考不作为参与问题是正确的解决之道,但现有的支配犯下的各种观点多有不足。根据保证人义务的类型来判断正犯的区别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但需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使其避免义务犯理论的通病,同时能够受到犯罪支配论的制约。不作为的参与的定性,应坚持修正的区别理论,即当保证人对被害人的无助状态存在保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正犯;当保证人对作为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监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共犯。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中小学教师中消极作为和不作为现象日益突出,其诱因有多个方面饱受非议的中小学职称评定制度,相关人员对安全责任的极力规避,教学行为禁区的不断扩大,学生管理难度的日益加大;教师信仰和职业精神的缺失,教师心态的老化及认知偏差等众多因素都直接引发着教师的消极作为和不作为。要减少和除消这种现象,必须通过改革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出台和修订相关的办法和规定,并采用综合管理和教育措施,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加强教师的法制意识,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净化整个教师队伍。
简介: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简介:最是那一低头的惊喜,寒冬大地上透出的绿意;最是那一抬眼的希冀,岁月跋涉中留下新的奇迹.和着新春的脚步,重庆又迎来了见证前行方向的盛会——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期间,8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商重庆发展大计的热情,消融了冬天里的阵阵寒意.议事殿堂里不时传出的掌声,如温润的雨点,落在重庆这片土地上;如冬日的阳光,照在每个人的心头,孕育着崭新的希望.
简介:201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9条中首次规定债券投资者的买者自负原则。买者自负原则作为界定债券交易过程中责任归属的判断标准,性质上属于过错责任,适用时应当以债券交易人不存在卖者责任为前提。义务的违反是责任的前提,正确理解债券交易中卖者的义务,是贯彻债券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的前提。基于公司债券兼具证券属性与合同属性的特点,需结合债券交易中的卖者责任理解投资者的买者自负。公司债券的证券属性中,卖者责任体现为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信息披露制度中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劝诱阶段的说明义务;在合同属性中,卖者责任体现为合理范围内基于默示诚信义务对债券契约作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