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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归责,我国产品侵权责任应该是严格责任原则归责,我国产品侵权责任实行的是严格责任原则

  • 标签: 产品侵权 侵权责任 兼谈对新
  • 简介:本文探讨了美国侵权法领域新近出现的一种诉讼,为我们了解国外侵权法领域的动态提供了很好的例子。文章既详细描述了这种公共侵扰侵权之诉,该诉求寻求让产品制造商为大规模的社会疾病承担责任,又对不同法院对此给出的不同答案以及引起的争论进行了评析。文章最后指出了公共侵扰侵权的五个关键性限制要素,它们来自于长期的历史发展和最近判例法的发展,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得出结论:公共侵扰不应当成为一种将原告武装起来,向产品制造商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的理论,无论原告是政府还是个人。

  • 标签: 公共侵扰 大规模产品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
  • 简介:<正>不久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要求追究十一家药品制造商的产品责任的诉讼,使因果关系问题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在辛德尔诉艾博特制药厂案(加利福尼亚州,1980年)中,争论的焦点不但没有脱离原告人所受的损害,而且可以说仍然是围绕着作为"实际原因"的特定被告人的认定问题。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在一个四票对三票的判决中,把因果关系与

  • 标签: 被告人 原告人 产品责任 制造商 市场份额责任 侵权法
  • 简介:虚假广告代言事件层出不穷,如何对产品代言人的虚假代言行为进行规制值得思考。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源于共同侵权,其法律基础是产品责任。现阶段应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举一反三,适用于所有的产品代言领域,并对《广告法》进行修订,扩大相关责任主体范围并确定不同的产品代言行为及其责任承担。

  • 标签: 产品代言人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 简介: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也不同,  (二)责任主体不同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有三种

  • 标签: 产品质量侵权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 简介: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也不同,  (二)责任主体不同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有三种

  • 标签: 产品质量侵权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 简介:即血液中心加工制作血液的目的是通过医院销售给患者,但认为血液中心加工、制作临床用血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血液中心加工、制作临床用血

  • 标签: 产品侵权 感染病毒 病毒产品
  • 简介:产品代言人利用公众的信赖通过代言营利,让其承担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视是否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定。应当改变产品代言人侵权的现行法律规制模式,把产品代言入侵权视为特殊侵权对待。法院可以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之规定作为产品代言人代言侵权的法律依据。

  • 标签: 代言人 信赖责任 侵权 损害
  • 简介:2001年8月2日中午,姜某在本村小卖部买了一捆山东省文登市某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姜某喝了一瓶,在将剩余的9瓶啤酒往墙角移动的过程中,其中一瓶突然发生爆炸,将在场的女儿左眼炸伤。当日下午4时许,女儿姜某某到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多次复查,共花医疗费10534.66元。2002年8月3日上午,姜某某的亲属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市消协派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对现场爆炸的啤酒瓶予以提留。经查,爆炸的啤酒瓶系1997年第二季度生产的多次重复使

  • 标签: 侵权产品质量责任 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 啤酒瓶爆炸案 消费者 合法权益
  • 简介:  产品侵权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那么允许受害人选择合同责任,因此应将缺陷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害

  • 标签: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处理
  • 简介:通过对中国34个产品自损案件和美国49个产品自损案件进行比较,发现商业关系规则、纯粹经济损失规则及“以危险方式致产品自损”规则是影响产品自损能否依侵权法进行救济的关键因素。中国法院不排除商业关系之诉,很少采纳纯粹经济损失规则,认定不合理危险缺陷导致的产品自损,可依产品责任获赔。美国法院先排除商业关系之诉,在此基础上,绝大多数法院依纯粹经济损失规则拒绝产品自损的侵权法救济,中间派法院认可危险方式导致产品的自损可依侵权法救济,少数派法院允许产品故障的自损依侵权法救济。中国受害人在产品自损领域获赔的可能性更高,与美国受害人在其他产品致害领域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

  • 标签: 产品自损 商业关系 纯粹经济损失 危险方式致害
  • 简介:我国学界对恶意产品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素有争论。恶意产品侵权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而且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计入惩罚性赔偿的范围,而恶意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则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裁量。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恶意产品侵权 惩罚性赔偿
  •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 标签: 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法 中国媒体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重述
  •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 标签: 医疗机构 医药产品侵权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外部法律效果 内部法律效果
  • 简介: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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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侵权是指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害环境权是指侵害自然人享有的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权利,依法应当承担各种法律责任的行为。两者的概念、性质及其救济均不相同。因此,必须建立两个法律体系分别予以救济。

  • 标签: 环境侵权 侵害环境权 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