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人民是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决定力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人民主体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力量,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最终取得了革命胜利的果实。而在新时代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对于丰富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中国思路和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简介:马克思主义打破了唯心主义英雄史观的神话,创立了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锐利的理论武器。人民主体思想是历史唯物论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与核心。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人民主体思想。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概括提升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人民主体观犹如一根红线和精髓,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个组成部分,贯彻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全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体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为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对于保障法的主体性、法的目的性和法的有效性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在法治建设事业的推进中,制定出符合人民意志的良法,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吸纳人民参与具体的法律实践,是体现法治人民性的本质要求;将法治的功能与效果置于人民群众的评价之下,是寻求法律为人民支持的社会保障。当然,在强调人民主体地位的同时,必须注意将尊重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与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相结合;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法治事业,必须实际考量普通民众的法律能力;要引导人民群体跳出自我利益的窠臼,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简介:“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体现了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的统一,个人主体与社会主体的统一。理解这一命题,必须始终围绕“改革”的时代语境,从“人民主体”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人民在改革进程中担当主体角色的理论基础。当前,人民作为改革主体的真实性面临着主体权利被僭越、改革利益受损害、人民参与改革的主体能动性不均衡等现实挑战。落实“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应该从强化人民主体参与意识、建立改革利益公众分享机制、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来确保人民真正发挥改革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