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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二、法人享有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之理由(一)从法人的非财产损害——存在之客观性来看当法人名誉、商业信用、商业秘密等遭受侵害时,而对法人而言是指除精神损害以外的非财产损害,从而认为法人可以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 标签: 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人财产 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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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与医疗技术水平的显著提升,医疗机构在贯彻与落实国家“优生优育”政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且基于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检查、诊断专业性的信赖,大多数孕妇选择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但令人惋惜的是医疗机构因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中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和说明告知义务,致使“不正出生”所致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频发。本文针对不当出生损害赔偿下的两种请求进行比较、探究,为“不当出生”案件中原告寻求司法救济,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 标签: 不当出生 损害赔偿请求权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 简介:近年来,学界出现了"胎儿损害赔偿请求"的提法,其实质是指自然人对于出生前所遭受的损害有权要求赔偿,权利主体应是自然人而非胎儿,行使赔偿请求的前提是自然人的先期人身法益遭受了侵害。胎儿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享有民事实体权利,在遭受侵害时也就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因此,这一提法不妥,应予纠正。

  • 标签: 胎儿 自然人 损害赔偿请求权
  • 简介:[摘 要]当假体与人体结合时,植入式假体为身体组成部分,其损害受害人享有残疾赔偿请求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非植入式假体为包含人的精神利益的物,受害人仅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采用具有生物学功能材料制备的假体则需要区分,植入式的受害人享有残疾赔偿请求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狭义)请求,非植入式则以其仿生性和生物相容性而定,仿生性和生物相容性程度极高,按照植入式假体对待,否则以非植入式假体对待。

  • 标签: [] 假体 3D生物打印 身体组成部分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在德国,媒体对人格的侵犯问题一向是备受学术界和司法实践关注的问题,因为它涉及两项为宪法所提供和保障的基本权利,一是受《宪法》第1条第1款和第2条第2款保护的人格,二是受《宪法》第5条第1款保护的新闻自由。这两项权利不仅对一个民主和自由的社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宪法的层面上是平等的,不存在对其中一项权利的保护优先于另一项权利的问题。所以,在面对具体的案例时,如何在对这两项权利的保护中取得很好的平衡,是德国的法学家和法官们共同面对的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本文希望通过对德国民法在媒体侵犯人格的情形下提供损害赔偿请求的前提条件进行全面的考察,在人格和媒体自由的保护之间明确一个界限——一条为了保护个体的人格而禁止媒体跨越的界限。在德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发展出的规则对我国的人格保护制度的完善也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损害赔偿请求权 德国民法 德国宪法法院 侵害人 物质损害 司法实践
  • 简介:"刑事被害人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是指被害人请求法庭判令加害人及其他赔偿责任人赔偿自己因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权利。被害人的该项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某些犯罪行为在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的同时,还会使国家、集体的财产受到侵犯,使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因此,世界各国都规定了加害人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物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 标签: 刑事被察人 物质损害赔偿 国家补偿
  • 简介: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的实现存在许多问题,如赔偿范围过窄、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时出现判决"白条"、民事侵权之诉与刑事被害之诉的选择僵局。刑事被害人损害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就需要扩大损害赔偿请求范围,保障被害人诉讼程序选择,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我国有必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 标签: 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 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
  • 简介:在不当得利和侵权赔偿请求发生竞合之际,当事人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行为之诉。法院审理案件,应当着眼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请求的合法性,对于当事人的选择,法院应予尊重。

  • 标签: 侵权赔偿 不当得利请求权 竞合 法院 当事人 审理
  • 简介:著作侵权损害赔偿侵权人承担著作侵权责任的一种主的类型。文章论述了著作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著作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著作权
  • 简介:经过债法改革之后的德国民法典首次出现了"义务违反"这一全新的概念,并以之概括了给付障碍的所有原因。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既是为了使债权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的前提条件得到统一,也是为了适应现代债法理论的发展即义务扩张的需要。而"义务违反"这一概念的创设,则是潘德克顿体系的传统立法技术——"提取公因式"与现代债法理论在德国债法现代化进程中相融合的产物。

  • 标签: 损害赔偿请求权 债法 德国民法典 立法技术 缔约过失 给付迟延
  • 简介:专利权是一种依法直接受保护的权利,侵犯专利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如何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未作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其适用性、可操作性上遇

  • 标签: 专利权人 侵权人 专利侵权 侵权行为 赔偿数额 专利产品
  • 简介:范围、类型以及基础是侵权请求的三个核心问题,侵权请求的范围包括绝对请求,但不包括相对请求;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请求应当类型化为"防御请求"、"保全请求"、"补救请求;"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侵权请求基础的设定含混不清,有待进一步完善;《物权法》第37条可作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的规范基础,第242条和第244条,属于物占有场合侵害物所生的损害赔偿的规定,应属第37条的特别规定。

  • 标签: 侵权请求权 绝对请求权 请求权基础 类型
  • 简介:“婚内赔偿”,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法判决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一方因其过错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探讨在我国亲属法中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法律救济的途径,是保护配偶以及维护家庭稳定的需要,对完善我国的婚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夫妻关系 婚内 侵权 损害赔偿
  • 简介:(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各国的做法不尽相同。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只对侵权赔偿作了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参照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中提供了三种计算标准,下面就对如何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践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权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也就是其失去的利润额。侵权产品上市后,会抢走专利产品的一部分市场,致使专利权人获利减少。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这样计算: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侵害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专

  • 标签: 专利侵权 损害赔偿额 专利权人 侵权人 损失赔偿额 专利产品
  • 简介:计算损失时,专利法仅考虑“实际损失”与完全赔偿原则出入较大,解释论上应作扩大解释;立法论上对于许可费损失等非难以量化的间接损失在加害人有故意的条件下,应纳入赔偿范围.对于规模经济带来的益处等特别遥远、发生概率较低的潜在损失具备悖俗和故意两个要件亦应考虑.证明因果关系时,勿强求流失利润与销量间高度因果联系之证据;但确定预期利润损失时仍应采“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适用获利法时,法院可调取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间接确定;专利权人营销能力和制造能力不足以达到侵权专利实施品数量时,要减少利润的核定.适用法定赔偿时可依数量、加害行为、侵权行为人、主观状态细化并参照损失法上的不同法益位阶酌定损失.

  • 标签: 所失利润 侵权人获利 许可费合理倍数 法定赔偿
  • 简介:本文论述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赔偿原则,赔偿额的确定等问题.并就司法实践中若干成型的做法予以阐示.

  • 标签: 专利 侵权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