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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医疗事故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本文通过对医疗事故的历史沿革、特点、犯罪构成和刑罚处罚的研究与探讨,以期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指导司法实践,使医疗事故的定罪和量刑趋于统一.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刑法 犯罪构成 刑罚 量刑
  • 简介: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从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综合评定,并正确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医疗事故的认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规划、组成人员等方面亟待改革。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 中国
  • 简介:医疗事故是在医疗责任事故的基础上更为严重不负责的医疗业务过失犯罪.自1997年该入刑以来,平均每年发生率在1.1%左右,也就是说,每100件医疗纠纷案件中仅1件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医疗事故的低发生率并不意味立法者的轻视,相反,这正是刑法谦抑性和对医务人员特殊保护的体现.本文探讨拟医疗事故实务审判中的鉴定现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在具体审判中的参与度以及对医疗事故定罪量刑的影响,以了解当前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针对所面临的困境提出初步的解决建议和办法,以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实证研究
  • 简介:医疗事故是修订刑法新增的一条业务过失犯罪。由于医疗事故的犯罪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比较模糊,而且意见分歧较大。鉴于此,本文依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医疗方面的行政法规,从犯罪主体的类型、特征和要件三个方面,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医疗事故的犯罪主体。

  • 标签: 医疗事故 犯罪主体 构成要件
  • 简介:中国新修订的《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35条新增设了一个新的罪名一医疗事故:随后颁布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卫生行政部门 刑事责任 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医务人员只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这一点现今已无争议。但是,有关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持主观心态的定性,传统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与我国在该领域的司法实践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试举实例说明:[案例]某市人民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王某和主治医师胡某,于1998年10月11日'走穴'至效县某乡卫生院为女青年庄某施行整形美容手术.该卫生院唯一的麻醉师因事外出,因第二天王、胡必须回市医院上班,胡便主动承担了麻醉的任务。胡在庄某'饱胃'的情况下,未经任何处理,也未准备相应的应变设备,强行为庄某静脉施打硫喷妥钠等更多还原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主观方面要件 医学 法律
  • 简介:医疗事故应归人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为宜;医疗事故的主体,除卫生技术人员外,还应包括医疗机构中其他负有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而必须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的人员;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不应包括间接故意.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刑法 中国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 简介:本文在研究了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刑法中的医疗行为后,认为我国刑法中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行为是指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堕胎等以医学知识与医学技术为行为的准则,直接作用于人体,导致人体的形态和/或功能发生一定变化或恢复的医学行为的总称.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疗行为 概念
  • 简介:<正>1998年末的一天,家住吴县陆慕镇古巷村的棉纺厂工人沈素英(29岁)骑自行车到村卫生室看病,乡村医生袁招媛诊其为喘息性支气管炎,于12时35分为沈素英做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12时55分观察皮试结果为阴性,按用药规定,采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加青霉素、地塞未松为

  • 标签: 医疗事故 死者家属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青霉素 喘息性支气管炎 鉴定结论
  • 简介:一、医疗事故刑事案件司法适用现状近些年,我国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态势,医患关系愈来愈紧张,重大医患事件连番发生。据相关文献,在医患纠纷案件中,约有10%—20%属于医疗事故。1有学者根据北大法意网案例库的统计数据,推断我国医疗事故刑事案件的相对发生率大约是3%。2但据笔者调研,2009年至2013年共5年间,上海市司法机关未曾受理一起医疗事故刑事案件。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医患纠纷 刑事案件 北大法意 司法适用 医患关系
  • 简介: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比较深入,而对于该原则在医疗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却较少涉及。该原则适用于医疗事故中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构成特征方面也有其独特性,适用信赖原则应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这两种情形是医疗事故中信赖原则适用的具体体现。

  • 标签: 信赖原则 医疗事故罪 过失犯罪 社会相当性
  • 简介:本文重点研究医疗事故主观罪过。分析了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之来源、判定标准的发展和“医疗水平论”在我国应用的意义,分析了医务人员注意义务之限制,以及引入“信赖原则”和“可容许的危险”理论在医疗事故认定中的作用。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主观罪过 认定 探析
  • 简介:过失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则构成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与一般医疗事故的界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主要是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标签: 划清界限 医疗事故罪 应注意
  • 简介: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中最重要的问题,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是医疗事故的本质。本文对医务人员注意义务中的相关争议问题,结合实际,从理论上进行初步探讨。

  • 标签: 医务人员 医疗行为 医疗过失 注意义务
  • 简介:若在医疗行为中不能适用信赖原则,本文还从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原则两种情形对医疗事故中信赖原则具体的适用情形进行论述,(2)医疗行为中只有在医师已履行自身的注意义务后才能信赖患者采取合理的行为而免除自身的责任

  • 标签: 中适用 信赖原则 医疗事故罪
  • 简介: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只能是过失,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若认为非法行医是犯罪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实体认定 罪实体
  • 简介:随着近年来中医医疗纠纷发生率的逐年上升,适用以西医为对象定义的医疗事故界定标准势必造成一些中医“冤假错案”的出现,从而对整个中医界的积极性造成极大挫伤。中医的生存与发展急需能体现其特殊性的相应卫生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护,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特有的中医医疗事故界定标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笔者一方面从中医医疗事故的定义入手,一方面从中医医疗事故与中医误诊这对相近概念的比较入手,尝试对中医医疗事故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与明晰。

  • 标签: 中医 医疗事故 中医医疗事故 中医误诊
  • 简介:发生了医疗事故要付出补偿或是赔偿,按照民法,是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当然是补偿.二者的区别是,民法规定赔偿被害人全部财产损失,而《办法》是定额赔偿,即一次性经济补偿,官方在解释这样做的理由时,强调医院是福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卫生事业经费有限,医疗尚未按成本收费,事故保险金也未解决,又无专项补偿经费拨款,因此医疗单位不能全面承担病员医疗事故的损失。现在看来,《办法》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偏低,这也是《办法》在执行中引起争议较大的一项规定。但是,如果历史地看待这个问题就会发现,一次性经济补偿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历史上是突破性的。

  • 标签: 医疗事故赔偿 民法 经济补偿 被害人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执行
  • 简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 标签: 医疗事故处理 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