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劳动法》,共13章,107条,涵盖了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劳动法制的各个方面。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国劳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劳动法》颁布2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於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介:《魏玛帝国宪法》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诸如社会保险权、健康权、劳动权、教育权和住房权等社会权利作为宪法上的请求权予以规范。虽然《魏玛帝国宪法》的社会基本权利模式未能被后世的《德国基本法》所明文接受,但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国际化和社会权利的具体化已经要求《德国基本法》必须赶上社会基本权利这一潮流。而反对社会基本权利模式的观点,即社会基本权利的贯彻事实属于立法者的职权范围、社会基本权利的实现依赖于全民的支付能力和意愿,以及社会基本权利的内容具有模糊性,已经不足以成立了。为此,我们有必要完成社会国家原则的基本权利化,并将此作为以人权保障为基石的国家制度的当然组成内容。
简介:金秋十月,当全国人民隆重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大喜日子里,我有幸与市院的10多位同志到北京参观“辉煌六十年——中华人民和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