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船舶本身显然不能成为责任主体。如何确认隐藏在船舶背后的责任主体,理论界和司法界的讨论经久不衰,并各持己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和理论认识,提出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及有过错的其他人连带承担过失船舶的碰撞责任,其责任承担的基础在于其是否实际控制、管理船舶,而不能以船舶所有权、光船租赁是否登记判断其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
简介:【摘要】国际货物运输中的社会风险、自然风险等因素的存在,确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原则显得非常必要。国际贸易中,各贸易公司应遵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国际惯例。但无论是《CISG》还是各国法律,都允许进出口双方自由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和风险损失的承担,且这种约定的效力高于惯例和《CISG》。【关键词】合同标的物风险承担原则风险转移时间一、风险概念的界定交易活动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交易双方都必须面对的一种客观事物。交易中的风险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人类为了交易的正常进行,构建了很多的交易规则,以此来防范风险。但是国际贸易不同于国内贸易,国际货物买卖风险大,买卖商品往往要经过长途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又可能会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外来风险。二、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承担制度(一)国际货物贸易风险转移原则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对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关系到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问题。如果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于买方……
简介:传统的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归责原则体系指导下的四要件说,然而,这一认定标准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中似有不妥之处,尤其是对于绝对权利而言。通过对绝对权利的法理分析,建议引入无损害结果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弥补传统认定标准之不足的有效措施,从而使整个侵权归责原则体系臻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