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哲学本质上就是诠释学。对概念的理解与解释,构成了哲学工作的核心。作为一个哲学概念,"interpretation"通常与诠释学关联在一起,有时甚至就被看作"诠释学"的同义词。然而,在哲学文献中,这个词往往是不同语词的翻译,比如"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Auffassung"或"Auslegung"。虽然作为翻译的结果,这些词都有一个统一的形式"interpretation",但其意义或用法不尽相同,甚至完全对立。从诠释学的视角对"interpretation"这一术语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呼应和补充:语词的意义不仅在于其用法,也在于对其用法的理解与解释。
简介:诠释学在西方哲学中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在经历了圣经注释学、罗马法解释理论、一般文学批评理论以及人文科学普遍方法论(依据洪汉鼎先生的划分)之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经伽达默尔将其从方法论的维度提升到了本体论的维度,建构了哲学诠释学。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方法论角度还是本体论角度,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理解的过程中,如何能把握好理解的限度问题,在怎样的范围内才能正确的把握文本或者说是历史流传物的意义。方法论的诠释学和本体论的诠释学总是很容易的就滑进了相对主义的泥潭中。文章试图通过对各种类型的诠释学在诠释限度问题上所做努力的概述,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简介:所谓"乔伊斯文论",即乔伊斯的文学理论,它散见于乔伊斯的评论文章、日记、笔记、书信、谈话及作品中,有散存性外观、"意图式写作"、感悟式语言、体系性内质四个特点。乔伊斯的"意图式写作"主要体现在他的美学原则和诗学观念对其创作、特别是中后期实验小说写作的渗透,还有一些框架结构、写作意图对文本的掌控作用。在理论上,乔伊斯没有走概念化、模式化道路,他既没有一味地沿用他人的理论,也没有严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其批评语言是感悟式的,充满了天才艺术家的灵悟发现,不过,他的评论文章虽然有自己的逻辑层次,观点也很分明,但对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却缺乏充分的学理上的论析、展开,只是点到为止,有些术语缺乏界定,这些都导致了我们理解上的困难,必须联系其文论和创作进行辨析、判断。尽管乔伊斯文论在结构形式、写作策略以及语言表述上有这样一些特点,但内容上却形成了美学思想和诗学思想两大体系。乔伊斯的美学思想是其诗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前提,二者存在着对应关系,乔伊斯前后期美学思想和诗学思想的巨大变化直接导致了其创作转向。本文认为,乔伊斯文论写作形式多样,内容系统、丰富、前沿,奠定了现代主义文学的理论基础并预示了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发展方向,应该以专章专节形式写进西方文论和批评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