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蔡立东教授总结多年民法教学实践经验,归纳提炼出"民法七维学习",强调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单纯的知识传授向有机的、系统的思维训练、能力培养的转型,对高校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七维"丰富内涵解读,现实意义阐述,运用推广尝试,继而体现出其作为民法教与学方法研究所具有的重要实践成果价值,以利于发挥其对于民法教与学乃至评价机制的提升作用。

  • 标签: 民法 七维学习法 教与学 思维训练 能力培养
  • 简介:由于能源供给具有高度集中性而能源网络具有不可复制性,能源经济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由此就会产生网络费过高的巨大风险。对于能源经济而言,能源网络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网络费决定了竞争者是否具有竞争力,从而影响到竞争的实际展开。因此,为了保障整体经济利益,能源网络费的法律调控非常必要。本文从反垄断、能源民法三个方面对能源网络费的法律调控进行深入探讨。

  • 标签: 能源网络费 禁止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 公平价格
  • 简介:一、问题之提出中国有编纂法典的历史传统,然多年来关于民法典之编纂却一直停留于学界之探讨,直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此一决议正式将编纂民法典纳入立法进程。民法典乃私法之基本法,于宏观上涵摄私法各领域,然于微观上将纳入哪些部门法、以何

  • 标签: 保险契约 契约法 部门法 保证保险 立法进程 损失补偿原则
  • 简介:瞬变电磁常用于金属矿的勘探工作中,为了加大勘探深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常采用大定回线装置进行测量。本文给出了一个在深部找矿工作中大定回线装置磁瞬变电磁应用实例,通过Occam一维反演工作,提出和探讨了一些实际应用问题。

  • 标签: 磁源 瞬变电磁法 大定源回线 深部找矿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了编纂民法典,重新引起了对民法典编纂问题的研究与讨论。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是否应当纳入民法典当中?对此已有相当多学者提出了各种见解。~①但主要是民法学者从整个民法内部结

  • 标签: 消法 民法学者 法典编纂 消费者保护 编纂过程 格式合同
  • 简介:尽管2002年提出的民法典草案没有通过,但中国民法学界并未停止过对民法典制定的研究。国内学者多关注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比较研究,而较少把法国、德国、瑞士三国民法典进行一个全面的对比分析。通过比较研究大陆法系的三大民法典的历史成因和动力机制,再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可以发现我国民法典制定存在政治力量的推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以及法学家们的努力等三个方面的现实机遇。

  • 标签: 比较法:法典编撰 民法典
  • 简介:摘要民法原则和民法规则在我国法制制度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是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二者的关系上来看,它们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区别,所以要想更加科学合理的对二者进行应用,就必须要对二者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文主要分析了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以供参考和借鉴。

  • 标签: 民法原则 民法规则 关系
  • 简介:在肯认婚姻法属于民法典组成部分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婚姻民法总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辨析婚姻法律制度与民法总则具体制度之间的同异,以期应用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在意旨上,民法总则通过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和阐释价值理念对婚姻进行涵摄和指引。在体例上,身份与人格的分离是民法总则得以构建的重要前提,而身份与财产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也决定了婚姻的独立自洽是必然的。整体而言,两者的协调立法,需要民法总则有自省式的定位,而婚姻法则有选择性的出位。就条文设计而言,民法总则在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时应充分考虑婚姻的制度特性和立法诉求。

  • 标签: 婚姻法 民法总则 身份法 财产法
  • 简介:2015年6月27日,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承办的"紫荆沙龙"顺利召开。来自全国的27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会议开始时,张卫平教授代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致辞,并指出:"这次研讨会无疑是高层高端的研讨会。此次论坛是实体法与诉讼法学者的一次深入交流,以往的会议很少有这样的一种形式和机会。这种形式可以打破学科界限,进行

  • 标签: 物权变动 民事诉讼法 形成权 形成判决 烟台大学 共有物
  • 简介: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个号召拉开了学界关于民法典讨论的又一次序幕。我们是从制定民法典这一个基础上展开自己的认识,所以,这里不再讨论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所以,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有了《民法通则》《合同》《物权法》《侵权责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等单行

  • 标签: 消费者保护法 民法规范 侵权责任法 法典化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其中民商单行基本齐备,粗略统计多达50余件,在此基础上如何以制定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私法体系,是当前最重大的研究课题。本文仅从民法典立法体例的选择及私法体系构建的角度加以论述,旨在促进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私法体系,使调整功能更加具有实效。

  • 标签: 单行法规 商法体系 民商合一 立法体例 民商分立 商事交易
  • 简介:当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据说已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作为一部私法大典,民法典的编纂无疑是我国法治建设中极其重要的一项社会工程。虽然就民法典编纂的社会条件而言,也许还未真正成就,但是法律本是一种调整社会的规范,是人们改造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因此,一部重要、科学的法律的制定或编纂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目的达成。也只有将民法典的精神和灵魂融入法制体系之中,我们的法制体系才是真正具有时代精神的法治体系,从而完成法制的华丽转身。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法制体系 同步调整 法典编纂 时代精神 法治体系
  • 简介:6月25日,第12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上,“中国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重大问题”再次引发张文显、王利明、崔建远、王轶等法学家热议。我国目前是有民法而无民法典,为什么要把物权法、合同、侵权整合为一部民法典呢?这不仅仅是法条的汇编,而是民法典精神气质的贯通。民法作为法治形式主义的范本,

  • 标签: 精神气质 民法典 法学创新 法典编纂 形式主义 法学家
  • 简介:2015年10月24至25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会议就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仅提交会议讨论的论文就由千万字之多。因此,这是一个民法典编纂研究的理论成果丰富、学历讨论扎扎实实的研讨会。

  • 标签: 法学研究 编纂工作 民法典 人格权法 年会 国民
  • 简介:序言日本《民法》第392条(共同抵押的价金分配)、393条(共同抵押的代位登记)的规定构成了共同抵押制度。这些规定的主要着眼点在于保护在共同抵押之后设定的次顺位抵押权(包括单一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乃至数个标的物的共同抵押权等)。即使是处于如此地位的次顺位抵押权也并不一定必须由以上两个条文来进行规制,这是长久以来存在的问题意识。特别是日本民法中作为次顺位抵押权人代位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制度,还存在着物上保证人的清偿代位(《民法》第500条及504条)制度,所以对于这两个制度的交错有着不少的讨论。

  • 标签: 物上保证人 共同抵押权 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 日本民法 代位
  • 简介:对于民法过失责任的理据,报应型公正的问题在于它忽视了对损害的弥补;当代人对亚里士多德矫正公正新的诠释,亦没有给出过失责任的直接依据;功利主义无法逻辑地解释过失责任中的"内部运气"与"外部运气";康德的普遍原则和目的亦无法证明为什么过失责任必须以"损害结果"为必要条件。过失责任的依据,须在分配公正的框架下考察。分配公正考虑的是好处和负担的分配,其解决的问题是:"要想实现这样的分配目标,应当给予主体法律上的自由还是相反。"社会的最终分配目标总是对法律责任的设计模式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过失责任亦不例外。

  • 标签: 过失责任 严格责任 报应型公正 理性人标准 矫正公正 功利主义
  •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非常显著的提升,同时环境也出现了非常明显的恶化现象,环境问题也得到了国家环境部门的高度重视,法律制度的约束对环境问题的抑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以往的法制建设并不是非常的健全,它的很多内容已经无法充分的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需要对其予以充分的改进和完善。

  • 标签: 环境问题 民法 弱化弱化 策略
  • 简介:传说在我们脚下有一块巨大的镇妖石,一个十恶不赦的妖怪就被封在镇妖石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了祈求平安,人们便把这里称做平安镇。大概在二百多年前,董三儿的曾祖父的曾祖父不小心碰到了这块镇妖石,于是妖怪的煞气便丝丝缕缕地窜了出来,危害人间。为了镇住这股煞气,董氏族人便在宅邸周围栽种了上千株桃树,于是便有了后来的桃花。没有谁可以把孝服穿成这样,除了董三儿。董三儿的孝服很是与众不同,

  • 标签: 丝丝缕缕 我自己 语子 王太 大铁门 桃林
  • 简介:引言有的学者曾经提出:社会经济发展,任何人均可随时"下海"经商,人的普遍商化使得商事主体与一般法律主体相融合,无法将"商人"与民法规定的公民和法人相区别,要把"商行为"分别于民事行为也如同抽刀断水般困难。~①该文章看似是对民商合一的赞成,实则是对民商法和经济的混

  • 标签: 民法保护 法典编纂 商事主体 商行为 主体相 民法规定
  • 简介:民法中推定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在推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证明基础事实(通常情况下证明难度低于直接证明),进而在法律上获得对推定事实的确认。推定事实本身或推定事实与其他已证事实的组合能够引起一定法效的发生,在一个推定规范中,基础事实必须是该效要件事实以外的事实。推定规范在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创设了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推定的构造是以多元价值取向为基础的。推定规范的法律效果体现在对推定事实确认的强制性与可反驳性,它是一种特殊的证明责任规范,属于民事实体法的范畴。

  • 标签: 民法规范 推定 基础事实 推定事实 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