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不仅具有民法学上的意义,同时也是一个法哲学更新的过程。《民法典》起草中出现的各个草案、对各草案的讨论以及其后的学说发展都表明,通过运用自然法的话语,19世纪的法哲学表现出了和启蒙时代法哲学截然不同的特点。在形式上,关于自然法的讨论实际上让民法既成了一个独立于其他法律渊源的体系,也让成文法成为各种法律渊源中最为重要者。但是学说仍然借残留在《民法典》中的自然法滥觞,以法律解释之名创制规范。实质上,民法学家对自然法的讨论让新政权的民法就其内核而言更像是传统秩序的延续。这种"告别革命"的现象在家庭法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简介:概念设计法源自设计领域。“概念设计(conceDtualdesign)”是利用设计概念并以其为主线贯穿全部设计过程的设计方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广受关注,在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游戏设计、包装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设计的众多领域都出现了相关的理念。以建筑设计领域为例,概念设计是在制定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依据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不经数值计算而从整体的角度来提出建筑结构的总体布置,迅速、有效地对结构体系进行构思、比较与选择。建筑的概念设计统领结构设计的全过程,是结构设计的核心和灵魂。如今,“概念设计法”已不仅在设计领域获得了普遍应用,而且在许多以创新为目标的行业领域(IT行业、商业销售、广告、演艺活动、影视艺术创作等)也备受重视。
简介:目的:探讨曲旋提拉斜扳法推拿配合针刺治疗颈源性眩晕(cervicalvertigo,CV)的临床效果。方法:将73例CV患者按区组随机化法分为2组,每组50例,观察组予以曲旋提拉斜扳法推拿配合针刺治疗,对照组仅予以与观察组相同的针刺治疗。推拿隔日治疗1次,针刺每日治疗1次,治疗20d后观察两组患者眩晕等症状评分变化,并进行两组疗效比较。结果:治疗过程中,观察组脱落14例,对照组脱落13例。最终,观察组36例和对照组37例进行数据分析。治疗20d后,两组患者的眩晕等症状评分均明显增加,与本组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愈显率为69.4%,对照组为32.4%,两组愈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曲旋提拉斜扳法推拿配合针刺能显著改善颈源性眩晕患者的临床症状,其临床疗效优于单独针刺治疗。
简介:对世权是财产权的本质。财产权概念的外延是广阔的,不应限于有体物财产,应涵盖无形财产权;不应限于法典中的财产权,应涵盖被忽略的单行法所创制的隐蔽的财产权;不应限于私法创制的财产,应涵盖公法创制的财产。财产权的形态虽然纷繁复杂,但从最简单的形态——公物,到最圆满的形态——所有权,中间存在许多形态。财产形态从单纯的排他性到复杂的可转让性,由简及繁,可以形成一个清晰的财产权谱系。财产权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必须由法律规定,财产权法定主义是财产法的重要原则,财产权法定主义的最本质的两个要素是:一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需法定,二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的转让需法定。“权利法定类型化”是财产权法定主义得以实现的立法技术。中国民法典应设财产法总则,对财产权的基本问题和共同问题作出规定,应对实践中复杂的财产权问题,并保障民法典体系的完整性。
简介:摘要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概述,具体分为情势变更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两方面分析,第二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相关问题,包括情势变更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民法公平原则存在滥用等相关不足;第三部分是民法公平原则具体制度的完善,结合学者和案例提出感想。
简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简介:Tilt—depth法可以用于快速反演磁源的上顶埋深,但其无法反演磁源底部深度,同时该方法的反演解过于单一。针对于此,本文在有限厚度台阶磁异常导数公式基础上,推导出了可以同时反演地质体上、下界面埋深的改进型Tilt—depth法计算公式,并采用在Tilt梯度图上选取多特征点进行联合反演的计算模式来提高反演解的可靠性。二维及三维组合模型试验均证实了改进型Tilt—depth法可以有效地反演出磁性体的上顶与下底深度,且上顶埋深的反演精度明显高于常规方法的。最后将改进型Tilt—depth法用于松辽盆地长岭断陷航磁数据反演,其上顶埋深的反演结果与钻孔钻遇火山岩的深度基本一致,证实改进型Tilt—depth法相对于常规方法的反演结果更加准确。
简介:摘要我国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目前中国的改革面临着严峻考验,在经济和制度转折之际,人们对于自身的生活保障关注度提升,法律服务于政治,也服务于生活。以房养老,新型养老制度的提出在法律层面的研究,也是法律体现。为此,从传统民法的角度分析,以房养老实施的内容和障碍。
简介:摘要所谓强制性规范指的是行为人在一定束缚下被迫自行调整的一种规范。尽管民法属于自治法范畴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司法、立法和理论研究层面,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其最终可归结为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界定、类型划分、效力确定、规范配置、司法识别及适用解释等基本问题。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民法强制性规范能够维护形式平等,推动实质平等;保障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市场交易与婚姻家庭安全;确保个人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有序;提升经济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法律价值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