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58年,山东滕县城东桑村公社西户口—座东汉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画像石,其中229号画像石在六博图中有题刻,标注对弈者的身份,颇为特别。对弈人物左侧题刻的第二字旧多误释,或释“良开(卯)丞”,或释“良成丞”,皆与字形不合。此字其实是刻划得有些走形的“邪”字,所谓“良开丞”、“良成丞”当改释为“良邪丞”。“良邪丞”即“琅邪丞”,系指东汉琅邪国琅邪县的某位县丞。右侧题刻“武阳尉”中的“武阳”,旧认为是东海郡武阳侯国,但画像石所在墓葬年代为东汉延光元年(122年),此时武阳侯国早已除国且并入郯县,几乎不存在书于画像石上的可能。此“武阳”其实是指与琅邪国接壤的泰山郡南武阳县。南武阳县一度曾划归琅邪国,如果画像石所绘“武阳尉”与“琅邪丞”的对弈是真实事件,则最可能发生于南武阳、琅邪两县同属琅邪国之时。
简介:摘要陕北汉画像石边饰图案符号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时代的创新,是农业社会特定的经济文化背景下的中华民族审美文化心理的符号化凝定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
简介:乐舞是中国古老的艺术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存在,反映特定时代的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汉帝国时期,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国内各民族之间交往频繁,乐舞艺术空前繁荣。乐舞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娱乐手段之一,也是汉王朝礼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乐舞秉承先秦乐舞写实的风格和反映世风的特征,功能上从“娱神”的歌颂和祈求转向以“娱人”为主要目的。在继承先秦乐舞艺术的基础上,创造出许多独具风格的“乐舞”剧目,如雅乐中的“四时舞”、俗乐中的“盘舞”、“建鼓舞”等等,呈现出多姿多彩的新局面。本文以汉代画像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对常见的几种汉代乐舞进行简要的介绍。
简介:汉代文献可见“戏车”的文字,联系后世文献“戏车轮”等记载,可知“戏车”似即“戏车轮”,即以车轮作为舞弄道具的表演形式。汉代画象资料有反映“舞轮”表演的画面。这种曾经被列入“百戏”的演艺形式,体现了车轮制作工艺的技术环节受到社会的重视,其意识背景或与古人对于“轮人为轮”技术内心怀有的神秘感有关。后世文献所见“舞轮伎”或称“戏车轮者”,是‘锌轮”表演的专业演员。“舞轮”又称作“轮舞”。其基本形式是“取车轮…‘于掌上而跳弄之’’或曰“将一只车轮掷弄于手中”。此外,又有“轮檀”等特殊形式。认识和理解相关文化现象,应当关注当时的交通生产和交通生活及其对于社会文化包括娱乐方式的影响。追溯“舞轮”表演的早期渊源,或许可以参考醪毒“以其阴关桐轮而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