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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行为人在犯罪意图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 标签: 着手 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 简介:"实行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了结果发生之具体危险性的阶段始成立未遂犯的"结果说"更为妥当;对于构成要件上要求必须是通过特定手段而引起既遂结果的结合犯而言,不以实际开始实施构成要件所要求的手段、方法为必要,只要存在实际实施这种手段、方法的危险性即可肯定实行着手

  • 标签: 实行行为 着手 未遂犯 间接正犯 隔离犯 结合犯
  • 简介: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确认,关系到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划分,理论界存在有较大争议,先后形成了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折中说符合主客观归罪原则,具有合理性。在司法实务中,应结合对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别、罪状描述和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具体确定实行行为的着手。对间接正犯、不作为犯罪、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等特殊案件的着手认定,也应当坚持上述原则和方法。

  • 标签: 着手 实行行为 犯罪未遂
  • 简介:关于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国内外刑法理论存在许多争议。本文从着手的概念出发,对认定着手的方法加以归纳,并提出了具体认定着手的几种方法。此外,笔者还对隔离犯、不作为犯、原因自由行为这三种特殊形式的实行行为的着手认定进行了探讨。

  • 标签: 着手 实行行为 认定
  •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个法定的犯罪未遂概念说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特征,体现了犯罪构成中主、客观方面的统一,缺一不可。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前提。一切故意犯罪都是主观上的某种犯罪故意和客观上实行一定行为的统一。如果说故意罪

  • 标签: 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客观要件 我国刑法 犯罪对象 犯罪未得逞
  • 简介:  (一)不作为犯罪犯罪实施  以不作为的形式所实施的犯罪,以不作为的形式所实施犯罪,有的以不作为的形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情况下

  • 标签: 不作为犯罪 犯罪着手 着手浅议
  • 简介: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因而1般以行为地的实行行为标准来具体认定犯罪着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为的结束

  • 标签: 中的着手 未遂中的 犯罪未遂
  • 简介:犯罪行为着手的认定是颇具争议的刑法理论难题.着手的概念与认定着手的原则和方法共同构成相对合理的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犯罪着手的认定蕴含着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着手的概念问题,即依据什么标准来建立着手的概念,以及着手有哪些基本特征,二是着手的认定问题,即如何认定犯罪着手行为,如何判定行为是否具备了着手的基本特征。正确认定犯罪行为的着手需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结合刑事政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原则与方法综合予以认定。

  • 标签: 犯罪行为 着手 认定
  • 简介: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的、普通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自然结构要素仅为心素与体素。在实行行为的规范形式上,实行行为的构成要素有:方法行为、目的行为、本质行为、职务行为、违规行为,单纯性要素、选择性要素、合并性要素;实行行为的整体构成表现为:单元型实行行为、多元型实行行为,提升的实行行为、纯正的实行行为、扩展的实行行为,单人的实行行为、聚众的实行行为。

  • 标签: 实行钉为 自然结构 规范结构 犯罪行为
  • 简介:不作为并非是“什么也不为”,而是“没有为一定的行为”,不作为犯的本质在于行为人未能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犯罪。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之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保证人义务的存在、保证人的不作为具有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和保证人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不作为犯的着手的时点应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开始之时,或者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持续至存在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之时。

  • 标签: 不作为犯 实行行为 着手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行为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行为的概念则少

  • 标签: 实行行为 过失犯罪 新过失论 不作为犯 德国刑法学 结果无价值论
  • 简介:社会相当性理论作为社会行为论的一种,既是解决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依据的理论武器,也是犯罪实行行为判断标准的理论依据。社会相当性理论不仅考量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恶,同时更侧重行为本身的恶。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在解释实行行为的刑法意义上更有说服力。

  • 标签: 犯罪实行行为 社会相当性理论 社会行为论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将恐怖犯罪的预备行为作为实行行为予以规定,对其正当性的讨论将为我国当前刑事立法扩张的趋势提供依据。从风险刑法的角度看,对恐怖主义犯罪这种"当代风险"进行提前预防具有合理性。但不可否认,这一刑罚处罚前置的手段也可能成为过分扩大处罚范围的问题手段,有必要在司法适用和未来刑事立法上对其界限进行划定。

  • 标签: 恐怖主义犯罪 预备行为实行化 风险社会 抽象危险犯
  • 简介:实行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行为人只有在对某一危害结果主观上具有罪过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而过限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所以应当由实行人对过限行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实行过限 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 刑法理论 刑事责任 过限行为
  • 简介:由于共犯过限是由实行犯在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实施的超出共同谋议范围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共犯过限的行为,认定共同犯罪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共犯过限

  • 标签: 共同犯罪实行 实行犯 犯过限
  • 简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不是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的不作为,而是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因而属于持有型犯罪。该罪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一种立法推定,是证明对象的变更。该罪的溯及力及追诉期限起算的时间节点均为结束非法敛财之日,因而离退休人员也能成立本罪。该罪只是在理论上有成立共犯的可能,但实践中难以认定。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也不宜认定成立本罪的共犯,进而在来源不明财产数额的计算上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家属参与保管财产的,应以赃物犯罪论处。主动交代存在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能够成立该罪的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该罪判决生效后查明真实来源的,只要行为人已尽自己所能积极地说明了财产来源,就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重新作出判决。

  • 标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实行行为 证明责任 共犯 自首
  • 简介:教唆犯罪实行过限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学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对于教唆犯罪实行过限问题的准确认定直接关系到刑事责任的归属。在具体案件中,过于抽象则不能准确界定实行过限,从而不能应对复杂问题,对于教唆犯中实行过限的认定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教唆犯罪,综合考虑教唆人的犯罪目的、背景,被教唆人的犯罪手段等来认定教唆犯罪的过限问题。

  • 标签: 教唆犯罪 实行过限 认定
  • 简介:在“9·11”事件发生后,各国政府渐渐意识到全球恐怖组织数量的日益增多以及恐怖主义型犯罪带来的日益严峻的社会安全形势,于是随之在各国刑法中出现的“预备行为实行化”成为了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选择。本文将从恐怖主义犯罪入手,探讨刑法中预备行为实行化的定义,并结合当今世界制裁恐怖主义犯罪的趋势,从国内外的刑法实证法出发,浅析预备行为实行化的历史进程和发展方向,以及犯罪预备行为实行化后将带来的影响和作用。

  • 标签: 恐怖主义 刑法 预备行为 实行行为
  • 简介:<正>实行行为是贯穿整个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构成要件中危险行为的界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的区分,正犯和共犯的认定,一罪与数罪的厘定,都离不开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并非法定概念,不像犯罪一样,刑法第3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正因为如此,学界对它的争议从未停止过。以下将一一介绍。

  • 标签: 实行行为 犯罪论 原因自由行为 预备阶段 形式层面 因果关系
  • 简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认定,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认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应当依据临时实行行为的犯罪与原共谋罪行的性质差异、其他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是否在场、当场或事后即时表现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 标签: 共同犯罪 实行犯 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