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性别主流化于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被联合国确定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全球战略,要求各国将社会性别平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指引.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主流。成立于2001年的香港社会性别专责机构——妇女事务委员会一直致力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施,特别是在政策范畴(制定、推行、实施)的参与和监督方面,有效地推动了香港地区的社会性别平等事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香港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践经验可为中国大陆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借答和参考.
简介:新行政法和规制理论主张在社会性规制领域引入综合规制框架,以平衡自由与安全价值.但在中国语境下,行政与司法的“不完全合作”、社会组织的“未完全成熟”以及市场自律机制和诚信文化的薄弱,提醒我们应当注意综合规制的两个前提条件:科学的分权与充分的合作.科学的分权既包括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分权,也包括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分工;充分的合作既包括公私间合作,还包括机构间、地方间和国际间合作.若要综合规制真正具有实效性,还必须在社会性规制的组织结构、政策工具、责任分配等方面展开整体设计.但这绝不意味着在中国谈综合规制为时过早,恰是成就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推进公共治理转型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