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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民法学'代理'这一范畴中的三个重要法律现象.代理是'代理的完全形式,无权代理是'代理'的缺陷形式,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变异形式.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标签: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第三人 民法 构成要件
  • 简介:表见代理是因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产生的,双重要件说以本人的过失行为使第三人确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为构成要件,要判断无代理权人的代理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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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表见代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屡见不鲜,为了促进交易安全我国民法对此作了规定,但其规定过于简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表见代理 要件 功能
  • 简介:表见代理制度能有效地维护交易的安全,又能满足本人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并可有力地促进交易和提高效率.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应为二要件,即表见事实,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而不以本人无过失为其要件之一.并且,表见代理权限并非真正的代理权限,它是以特定的方式创设的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是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 标签: 表见代理制度 构成要件 表见事实 代理权限 被代理人 第三人
  • 简介:我国票据法仅对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但未对未见代理作出规定。若票据行为之代理具备民法表见代理之要件时,能否成立票据表见代理?笔者对此持肯定见解,并详细分析了票据表见代理的概念、要件和法律后果。本文还对票据伪造和代理之代行中适用表见代理问题作出思考,提出在上述情形下,本人对无权代行人负表见之责乃是票据表见代理之目的性扩张。

  • 标签: 票据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代理之代行
  • 简介:1995年2月至6月,被告在重庆修建杨森公馆避暑山庄期间,其工地负责人徐光华因工程需要,以被告的名义向原告购买了价值10,727元的涂料、胶水等建筑材料.并用于该项工程。过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000元,尚欠5,727元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付清货款并承担诉讼费。审理中,被告辩称,公司未授权徐光华向原告购买建材,

  • 标签: 原告 被告 表见代理 审理 诉讼费 起诉
  • 简介:表见代理是为维护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而设计的广义无权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允许相对人直接要求本人承担有权代理后果。表见代理虽有不同类型,但以信赖代理人享有或持续享有代理权或信赖本人有授权外观为基础,适用时除了需要考察有代理外观而无实质授权的客观要件外,更需合理认定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这一主观要件,并应明确由本人负相对人非善意证明责任,相对人则需证明自己无过失,以充分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使表见代理制度的效用得到发挥。

  • 标签: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善意相对人 证明责任
  • 简介:新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本文剖析了两大法系表见代理制度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异同,结合法学界不同观点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和论证,并对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民事代理制度.

  • 标签: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构成要件 选择权
  • 简介:摘要法律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我国《合同法》第49条第一次在我国法律上肯定了表见代理,规定了表见代理的责任归属,从而完成保护善意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使命,使我国表见代理制度有了一个新的开始。

  • 标签: 表见代理制度 构成要件 选择权 表见代理 公平 过错
  • 简介:在商品流转速度大大加快的现代社会,各种形式的交易关系频频发生。出于交易的便利,各种代理形式应运而生,而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对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鼓励市场交易、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建立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将从中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建立过程,表见代理的特征、法律後果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 标签: 表见代理 被代理人 第三人
  • 简介: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表见代理,但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不能使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很多问题并不能提供明确的指导,本文将以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作为着眼点,详细地分析表见代理制度。笔者认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五个,以下一一分析,以期能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给与建议。

  • 标签: 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构成 试论表见代理
  • 简介:但是相对人的善意是指相对人在和无权代理人从事交易时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相对人不相信或不应当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笔者认为还应将本人的行为和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 标签: 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构成 试析表见代理
  • 简介:家事表见代理因其发生根据的特殊性,在认定处理上有特殊要求。本文对一起家事表见代理纠纷案进行分析,提出认定和处理这类案件的一些初步意见。原告詹某康与被告詹某贵、詹某明均系被告聂某之子。原宜宾市西街48号临街门面房屋,建筑面积46.8平方米,属聂某母子四人的共有财产。1995年,宜宾某建设单位因修建综合楼需要拆除该房,并在原址向被拆迁入聂某等四人返还了,新门面房。

  • 标签: 表见代理 被告 认定 纠纷案 返还 原告
  • 简介: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因而可向被代理人主张代效力的制度。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的范围,为了确保社会交易的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代理制度的信誉,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建立了这种制度。我国民法通则未正式确立表见代理制度,新近施行的合伙企业法也只是原则性规定了善意第三人的概念,对表见代理予以确认。关于表见代理特殊成立要件,法学界有两派不同的观点。一派秉承大陆法系各国的民事立法和英美法国家的审判实践,认为只要第三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无过错,客观上有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况,或因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某种特定关系,或因有某些与代理

  • 标签: 表见代理制度 无权代理人 善意第三人 代理权 过错责任原则 成立要件
  • 简介:摘要:表见代理,是法律上的概念,通俗地讲,就是第三方有足够理由相信,与交易方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行为就是其与交易方发生法律行为的一种代理,这种代理方式直接导致法律后果由交易方承担的问题。而在建设工程领域,又经常会出现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争议情形,因为工程从立项、决策、设计、施工、运营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众多主体和交易,因此经常出现表见代理。本文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领域而言,以工程施工为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现象和用工不规范等情况时,对于交易相对方而言,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显得尤为重要,构成则直接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如果不构成则只能向代理人主张权利,由于主张权利主体的不同,其法律效果也会截然不同。

  • 标签:   表见代理 建设工程 法律后果
  • 简介:在货运代理业务实践中,货运代理人作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主体,其身份既复杂又特殊,既可以作为货主的代理人,契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又可以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当其以代理人身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由于转委托、委托事项不明、代理人未尽认真谨慎义务而引发的表见代理纠纷,如何认定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又如何完善表见代理制度以期维护货运代理业的稳定将在本文中探讨。

  • 标签: 表见代理制度 构成要件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