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法律意义上说,海难救助作业与污染预防措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分别属于海难救助与油污损害赔偿两种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范畴.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涉及同一清污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上述两种不同性质法律行为的认定,继而牵及预防措施费用与救助作业费用两类不同性质费用的划分,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从分析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主旨、起因与依据入手,剖析了海难救助作业与污染预防措施之间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重点阐释了在同一清污作业过程中认定与划分救助作业费用与预防措施费用的原则.
简介: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是现今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威胁之一,对通过此途径所获得的非法渔获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被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这一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0)体制下可能会面临挑战。本文把此类措施置于WTO体制下进行合法性审查,考察可能违背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原则,并对其可能依赖的GATT例外作出分析。在分析GATT例外条款的含义时,本文结合WTO/GATT的案例剖析GATT例外条款各关键词语的内涵。根据分析可知,专家组通常会对这些例外条款采取严格的解释,这使得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难以成功地援引GATT例外条款,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和实施此类措施时充分考虑WTO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贸易限制措施对IUU捕捞的遏制作用,并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