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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
  • 简介: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功能在于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颠覆,在于重建土地权利的个人化、稳定化和自由化。即使像英国那样,不采纳所有权的制度话语,而通过虚化国家所有权和强化土地保有权即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同样可以达到确立个人所有权的效果。我国土地权利立法应该在借鉴英美法系的基础上,将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作为基础物权。

  • 标签: 土地 所有权 物权法 绝对自由继承地产
  • 简介:“三权分置”是近来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突破“二权分置(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结构,逐步形成了“三权分置(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现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二次分离。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构成了农地“三权”的内容,但其也有各自不同的内容,本文着重分析了“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的权能范围。

  • 标签: 农地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权能范围
  • 简介:与学界通常将时间视为法律的外在变暈的观点不同,本文将时间看成法律的内在变量,并借助马克思唯物史观;提出“所有的时间都是社会时间”这一重要命题。时间不仅是一个计时系统,更是人们在具体社会实践中逐步构建起来的用于约束、协调和规范不同人们行为的工具。法律中的时间也是一种社会时间。从而不仅回答了权利为什么会有期限,还可以解释甚至预测一旦法律世界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充时法律将随之如何变动。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的地方性特征和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变化这一具体例证对上迷命题进行了解释和检验。

  • 标签: 权利 预期 社会时间 地方妊知识 承包经营期限
  • 简介: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这一方式是新兴的,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的规模经营发展等方面是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一种流转方式。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政府政策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规定可以看出,入股这一流转方式也是政策和法律所允许甚至鼓励的。本文主要是从农户这一主体来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相关法律问题。

  •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 农户权益 公司 合作社
  • 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开发区的建设也加快了步伐。征地是开发区建设中的首要问题,但纵观我国目前开发区的征地工作,已经暴露出各种问题,如在征地过程中过于偏重效率,削减程序,征地后的补偿难以实现到位,救济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的法律依据模糊,审批机构职能混同,程序违法成本低廉,缺乏学术理论支撑。亟需通过健全完善开发区的法律制度,改革审批程序,完善公告制度,明确补偿费用的分配程序等途径来解决开发区征地过程中的问题。

  • 标签: 开发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 土地征收 程序
  • 简介:土地复垦监管组织条款既是监管主体维度下构建完善土地复垦监管体系的必要规范指引,也是在该微观领域印证、反思行政组织法所涉行政权配置、公务员管理理论的基本制度载体。可基于机构能力这一"回应型法"命题,在法释义学范式的指引下,探讨该类条款所涉土地复垦监管机构建制、治理要义的规范评判与规范设定问题。土地复垦监管机构建制条款主要涉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机构设置与职权配备事项,基于所涉法律机构"开放的权威"要义检视该类条款,发现其在部门协同、职权互动规范设定上存在缺失。应在鼓励协商要素指引下确立土地复垦监管部门协同形式、协同内容规范,在欢迎批评要素指引下确立土地复垦监管部门职权清单、权责信息公开规范。土地复垦监管机构治理条款主要涉及相关监管机构的人员管理与责任保障事项,基于所涉法律机构"参与性的权威"要义检视该类条款,发现其在任职保障、框架性制裁规范设定上存在缺失。应在决策理由说明要素指引下确立土地复垦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基准、实效化在职培训规范,在合理性检验要素指引下确立土地复垦监管内部制裁权威包容性、方式整体化规范。

  • 标签: 土地复垦监管 机构建制 机构治理 规范评判 规范设定
  • 简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并不能随意自由流转,采用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农户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若采取信托的交易结构,则会引起信托财产的性质不够确定的问题.信托财产的不确定会直接造成信托财产权利主体的不同,甚至会影响信托的生效.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中,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会造成法律关系的不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够明确,同时农民并不是直接的信托当事人,如此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信托 流转 信托财产
  • 简介:集体林作为具有巨大战略意义的森林资源,其林权制度的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亦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却被罔置于民法思维与物权化的迷思之下,将森林、林木、林地等视为掘取经济价值之'物',而忽略了对其作为环境要素所独具之生态功能价值的关注。因此,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之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建构一条衡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在分析了2008年以来本轮林改的背景以及'林权'这一语汇法律表达的政策性之殇与物权化之困的基础之上,探讨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法理依据,进而提出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路径的建构模式。

  • 标签: 集体林权改革 物权化 生态化 法律制度
  • 简介:团体诉讼是德国诉讼法中一项历史悠久、富有特色的制度,它从程序法的角度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起到了保障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团体诉讼引入《一般交易条款规制法》的立法背景,以及三十年来其在规制一般交易条款方面取得的成果,然后介绍了团体诉讼的另外一个用武之地:即《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针对分散型或小额侵权行为的团体的"穷尽利润"诉讼,接着介绍和评析了欧盟的集体权利的实现机制。最后,作者介绍了正在试行中的《投资人示范诉讼法》,它针对的是因投资领域的虚假陈述所导致的群体性侵权纠纷;作为联邦司法部长,作者呼吁对这种诉讼方式加以研究,并将其引入到消费者保护领域,进一步丰富未来的消费者集体权利的实现途径。

  • 标签: 消费者保护 团体诉讼 集体权利
  • 简介:一、乾隆时期苗疆土地问题的产生改土归流是一次意义深远的民族政治变革运动,它极大了改变了苗疆社会原有的社会秩序和结构。由于土司大多被废黜或遣返内地,土地牢牢控制在土司手中的旧有状况被打破,再加上在征服过程中对少数民族的大肆屠杀,苗疆出现大量无主土地和空闲荒地。另一方面,乾隆时期,由于社会政治环境相对稳定,内地汉族人口激增,中原的土地已不敷耕养,加之水旱等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苗疆的荒置土地,为内地民人向苗疆大量迁徙创造了条件。汉族凭借先进的耕作技术和商品经济观念,逐步挤占和侵蚀少数民族的土地。这种现象逐步形成风潮,升级成为苗疆的一大社会隐患。

  • 标签: 土地问题 乾隆时期 奏折 治理 少数民族 社会政治环境
  • 简介:近年来,因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日益增多,仅苏州先后就有十多起系列案件诉诸法院。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土地使用权缩水的损失认定和法律责任作了深入的探讨,以资司法实践部门及立法部门参考。

  •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损失认定 法律责任
  • 简介: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护问题,一直是妇女权益保障中的难点。以'户'为承包主体使农村难以真正行使承包经营权利等现象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主要存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引入社会性别理论,进一步完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障性制度。

  • 标签: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 保护 社会性别
  • 简介:由于在立法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进行了诸多的限制,致使我国的二元土地所有制模式出现了严重的失衡。这种状况的产生存在价值判断的误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缺失及对三农问题缺乏人文关怀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应当坚持权利平等的基本立法思想,对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强化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立法限制,从而为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 标签: 土地二元所有制 集体土地 立法矫正
  • 简介:<正>本文以国民政府新旧土地法和三部临时性质的房屋租赁条例为中心,考察了南京国民政府住宅立法的沿革和内容,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具体制度进行了分析,并从理论上探讨了南京政府住宅立法的性质和对适用的影响。笔者认为,当时的住宅立法虽然模仿西方法制,作出了一系列好的规定,但在体系上附庸于土地法、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过于粗疏,导致其操作性不强,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 标签: 南京国民政府 立法研究 房屋租赁 《土地法》 吴尚鹰 住宅问题
  • 简介:面对中国社会的巨大转型和变革,土地征收①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征收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在目前状况下,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农民遭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在此精神指导下,只有在公平补偿和贡献分配的原则下,合理协调各方主体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利益分配才能积极稳定地推动土地制度的改革。

  • 标签: 土地征收 增值收益 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