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湖北律师制度从198O年恢复重建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发展。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2O4个,律师队伍发展到2000人,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各项业务数量逐年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显示了律师工作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发展还很不够,仍满足不了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要改变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律师工作改革的力度。根据经国务院批复的司法部律师工作改革方案,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律师工作改革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律师工作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律师工作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简介:为了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中依法正确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2月9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廓清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明晰了检察机关在处理上述案件时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全国各级检察院在批捕、公诉环节按照《意见》要求进行了积极的司法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文中尝试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粗浅的对策,以期更好地实现刑事和解(这里作者将"检察机关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作法暂称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所要达到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