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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0年,江苏省甲县农民王某(男,35岁)与乙县某对外劳务公司B、新加坡某建筑贸易公司C签订(填充)了固定格式的《雇佣合同》,约定:王某为受雇方,新加坡C公司为雇主,B公司为履约保证人;王某前

  • 标签: 司法制度 当事人约定 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 仲裁委员会
  • 简介: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一直是智慧的化身,是我崇拜的偶像,真希望能和他来一次近距离“接触”。想着想着,我竟来到了诸葛亮的家,发现诸葛先生正端坐在桌子前。

  • 标签: 诸葛亮 约定 《三国演义》 “接触” 近距离
  • 简介:  二、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  2001年《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四、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是婚姻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其意思表示出来,婚姻当事人双方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 标签: 夫妻财产 我国夫妻 略论我国
  • 简介:  二、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种类  2001年《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四、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是婚姻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其意思表示出来,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

  • 标签: 夫妻财产 我国夫妻 探析我国
  • 简介:(一)一般共同制 ………………………………………………………………… ⑸(二)劳动所得共同制 …………………………………………………………… ⑸(三)管理共同制 ………………………………………………………………… ⑸(四)分别财产制 ………………………………………………………………… ⑸五、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 ⑸(一)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对内效力 ……………………………………………… ⑸(二)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 …………………………………………………… ⑹六、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几点立法建议 ……………………………………… ⑺  (一)完善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件与申报登记程序的规定 …………… ⑺(二)明确夫妻配偶身份关系,夫妻得于婚前或婚后以契约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制(须在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制、统一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中选择其一),夫妻财产约定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对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时间并无明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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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这是我第四次提着照相机走进赵家沟。掰着指头算起来,前后相隔已经20来个年头了。之所以要三番五次去这个地方,是因为她在我心里极具诱惑——闺藏的天然奇石,时时召唤着我的灵魂。

  • 标签: 奇石 约定 照相机 天然
  • 简介:看看崎岖的山路,长长的隧道,我捡起一块石头在隧道口用力地写下“居深山砺斗志,誓做合格武警战士”来激励自己,让长长的沙玛拉达隧道见证我的成长。

  • 标签: 约定 武警战士 隧道
  • 简介:法官:我与王军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在我们当地经营业务。我知道王军的伯父是当地法院某法庭的庭长,我想如果我们之间发生纠纷在当地法院解决会对我不利,我和王军商量如果发生纠纷向相邻的甲市法院起诉,王军为打消我的疑虑,表示同意。我们就签订了补充协议,作出了约定。我们这样约定可以吗?

  • 标签: 法院管辖 约定 合伙协议 经营业务 补充协议 王军
  • 简介:小学三年级时,教语文的林老师成了我们的班主任。林老师批作业有个习惯:时常在作业后面写下一长串评语,以此鼓励我们努力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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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如果相对人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不知情,那么约定财产制规则下的夫妻责任财产的界定规则就不能对抗第三人,即该约定财产制的规则对第三人不产生影响。当约定财产制的规则不能对抗第三人时,那么相关的规则就应该直接适用兜底的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仅相对地对内有物权效力,对外仅在第三人明知的情形中产生物权效力,若第三人不知情则应当依照法定财产制清偿夫妻债务。此时,夫妻以夫妻全部财产为责任财产共同对外部承担一个债务。其内部约定用哪一方的财产优先清偿的,不具有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的效力。该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另一方当然具有清偿同一债务的责任。

  • 标签: 夫妻财产约定制 夫妻债务 清偿规则
  • 简介:摘要:在现代商业交易中,买卖合同是确保交易各方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处理的基石。特别是在多层次的供应链和项目中,合同条款的设计对于维护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背靠背”付款条款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主题。这种付款安排通常在复杂的商业交易和工程项目中出现,尤其是在那些涉及多个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情况下。本文旨在探讨买卖合同中“背靠背”付款条款的效力,以及这些条款如何影响合同各方的财务和法律地位。

  • 标签: “背靠背”条款 合同 付款义务 交易风险
  • 简介:诱使他人违约,又称为引诱违约,系指第三人故意且不当采用说服、劝告等引诱手段,诱使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从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依法应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侵害债权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诱使他人违约,侵害了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严重影响了交易安全,有必要从我国现行立法现状出发,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对诱使他人违约予以规制.

  • 标签: 违约 合同债权 侵害债权 损害后果 故意 立法现状
  • 简介: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该法第94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了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法还在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仔细推敲之下,通过与英美法国家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不难发现我国《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一定缺陷,而且与同一部法律中的不安抗辩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产生交叉重合。一、英美法国家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英美法从判例发展起来的特有制度,它是为了解决合

  • 标签: 合同法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