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爆炸犯罪的手段、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给排爆工作人员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一般来说,当某一现场发现单一可疑爆炸装置时,处置工作并不是很复杂,排爆工作人员可以全身心的投入排除它奇但是如果某一现场同时出现多个可疑爆炸装置时,处置工作就比较复杂,现场秩序的混乱、专业处置人员的缺乏、专业处置器材的缺少、各级领导的参与、可疑爆炸装置多而引起的恐慌,给现场处置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如2001年在齐齐哈尔市发生的一涉爆案件,在某一酒店内同时发现了六个可疑爆炸装置,专业处置人员就一个,专业处置的器材就一件防弹衣和一些简易的生活工具,各级领导都赶赴现场,
简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其他"不仅排除了放火、决水,也排除了刑法所规定的其他行为。"危险方法"应具有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性,具体而言要具有大规模杀伤性。它要求行为具有致多人死亡、重伤的危险,而且其杀伤性具有同时性。实践中一些行为因不具有大规模杀伤性而不应认定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